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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會員好:

勞動視野工作室自2011年開始提供勞工在職場上爭議問題的法律諮詢服務(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61239927),由於我們的諮詢律師均為義務職,僅能於工作之餘為您服務,為了讓我們的諮詢意見更切合您的個人狀況,也讓義務律師可以更快掌握爭議核心並節省時間,即日(2014.10.13)起要請您將問題填寫到我們的「諮詢服務申請表單」中,不要直接在我們的留言版留言,否則我們將不受理您的問題唷:

若您是一般會員,請填寫此表單:http://0rz.tw/yYIEk

若您是工會,則請填寫此表單:http://0rz.tw/72rqE

我們會於收到問題後的七個工作天內(不含週末二天與國定假日)提供諮詢意見於留言版上給您。再請您至留言版上閱讀我們的諮詢意見:http://laborvision.pixnet.net/guestbook

此外,本工作室於國定日與週末期間不提供諮詢服務,若您於假期期間填寫表單,我們將會於接續之第一個工作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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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948年東寶事件。引自維基百科(日本)

 

撰文: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助理教授/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我們的集體勞動法教科書不多,也不深入,因為與個別勞動法的案例相比,非常少,也不受重視。集體勞動法案件少不是台灣的工會沒有作為,也不是資方的抵抗有夠強勁,而是被國家的機器所打敗。

發動爭議行為依法先要通過重重的程序關卡,然後還要接受罷工、糾察線、占據、杯葛等各種正當性的檢驗後,才有可能過關。台灣的工會和勞工太老實了,真的照著教科書寫的正當性基準去實踐,結果都還沒有到達到正當性判斷的階段就已經被國家的警察所阻擋、驅散、甚至逮捕而告失敗。

今年(2004)830日家樂福工會為聲援被解僱的幹部,照著教科書上寫的「杯葛」的正當程序,發起「抗議家樂福黑心商品」行動,結果工會幹部及聲援勞工團體幹部7人,竟被警察帶回警局拘留,並以「妨害名譽」現行犯移送地檢署。(參閱: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9901)

工運界的老前輩也許不陌生,解嚴後1988苗栗客運罷工事件、1989年的遠化事件、1992年的基客罷工事件、1993年的年華專櫃杯葛事件、1994年的長榮重工集會抗議不當勞動行為事件、1996年的聯福關廠員工抗議事件等爭議行為之中,有很多的幹部和會員被以違反刑法第135條妨礙公務罪、第136聚眾妨礙公務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反法令罪、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第277條普通傷害罪、第304條強制罪、第354條毀損器物罪刑以及集遊法第29條之命令解散而不解散罪等追訴,受到有罪之判決。

台灣的勞工運動被刑法的界限和所謂的爭議行為正當性基準所捆綁,開始退縮,不但案例少了,手段也變得如此溫和。但是資本家的巨大利益被絕對化的結果,警方這種強勢介入勞資爭議的動作並沒鬆手。即使到了21世紀的今天,在2005年的台企銀工會罷工和本件中華電信工會罷工中,警方還是以違反集遊法為由介入其中,阻止罷工糾察線的設立。十足顯示了國家機器配合資本壓制勞工運動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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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離職的時候,是否需要索取「離職證明書」(或稱服務證明書)呢?「離職證明書」有什麼用?如果「離職證明書」上面有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該怎麼辦呢?勞動視野工作室進行的「律師為您解惑」的工人法律諮詢,近來發現有許多勞工朋友提出相關問題,因此本工作室將透過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專欄,以本專文就相關問題為您逐一解答。

 

◆本月解析問題

Q1:什麼是離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有什麼用途? 

Q2:雇主有沒有發給離職證明書之義務呢?如果我還在任職,因貸款、進修、出國簽證之需要,可否申請雇主核發服務證明書呢?

Q3:離職證明書應記載什麼樣的內容呢?是否可要求雇主出具記載有我是「非自願」之離職證明書呢?

Q4:離職證明書可不可以記載不利於勞工就業之事項呢?如果雇主堅持在離職證明書上書寫不利於我的文字,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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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翊宇(勞動視野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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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4814日,壹電視工會舉行罷工通訊投票的開票,全部204名工會會員(當時全體員工330人),共140票贊成,15票反對,以壓倒性的多數支持罷工,取得合法罷工權。雖然目前工會尚未發起進一步的行動,但光是決議支持罷工,已經在台灣十分少見了,尤其這更是港台媒體業工會首次取得罷工權的創舉,背後原因、後續發展和對勞工運動帶來的影響,值得熱心勞動權益的朋友,給予最高度的關注。

作者個人學識和歷練十分有限,只是感於壹電視工會此次爭議行動意義重大,希望眾多勞工朋友都能稍微了解,所以雖然無法做深度分析,但還是寫下了這篇觀察筆記和心得。

 

壹電視勞資爭議從何而起?

要談這場勞資鬥爭的起因,首先要從壹電視近年的重大事件講起,壹電視原本屬於壹傳媒集團,老闆是黎智英,壹電視網羅媒體界的優秀人才,總是不乏許多有深度的報導。不料好景不常,去年4月份,公司被轉賣給年代集團,壹電視遇上了所有勞工最害怕的大裁員,員工數從原本的700多人,銳減為300多人,在這34百人的裁員風暴中,工會亦代替會員發聲,最後整個轉手的過程和平落幕。

自從被年代集團買下後,壹電視員工的勞動條件急速惡化,從原先較同業優渥的待遇,變成人力嚴重不足、工作負擔加重、新聞自主受限。然而,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去年1231日晚上,年代資方張貼在電梯口的一紙公告,在完全沒有知會工會的情況下,片面修改工作規則,大幅降低勞動條件,並宣布從隔天開始立即實施,具體的內容包括:取消五一勞動節休假、颱風天出勤的災防假、一年12天的全薪病假

資方的這個動作,在員工間引起極大反彈,工會也主動找資方談判,並展現高度的協商誠意,提出各種替代方案,例如取消的休假改發加班費或津貼、全薪病假可減少但應當保留一定日數。沒料到資方態度非常強硬,在調解會上對工會代表拍桌子、破口大罵,表明「沒什麼好談的」,在勞資談判期間,工會亦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動檢查,壹電視公司經檢查被裁定有未給付加班費、超時工作和令女性勞工進行夜間工作等違法事實,而對於同樣屬於違法的片面修改工作規則,資方則是表示「大不了罰錢」,擺明吃定勞工,在資方態度如此惡劣下,調解會只開了1次就宣告調解不成立,約在今年4月底時,勞資談判破裂,工會開始走向罷工投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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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轉載自:http://0rz.tw/UQEKv

 基本工資確定上調!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天(29日)下午舉行第二次會議,經過4個小時角力,勞資雙方在會中達成共識,月薪將從新台幣19,273元上調至20,008元,調高735元、調幅3.81%;時薪則從115元調高為120元,預計明年7月實施。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29日下午召開4小時之後,勞動部長陳雄文率領資方代表-全國工業總會監事蔡穗,以及勞方代表-台灣總工會策略委員會委員邱創田共同召開記者會。

陳雄文表示,在會議中,勞、資達成共識,月薪將從新台幣19,273元上調至20,008元,調高735元、調幅3.81%;時薪則從115元調高為120元,預計明年7月實施。

陳雄文也表示,勞、資雙方將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下成立專案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共同討論物價及薪資等情況。他說:『(原音)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下,設一個專案小組,我們專門來討論當前一些經濟情勢發展,跟一些未來設算基本工資調漲的大家有共識的計算公式,或者是一些條件。我想未來到底會用什麼方 式來做基本工資審議的依據,大家都有期待,我們也希望就在這專案小組裡面來處理這些事情。』

勞動部也指出,每月基本工資調升後,預估有186萬7,800名勞工受惠;雇主則除了調升的735元外,其他法定支出如勞保、健保、勞退基金外,每人每月約再增加130元。

至於時薪從115元調高為120元後,約有44萬9,700名勞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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