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陳文育受邀擔任永和社大勞工權益與保障課程課程講師之一,工作室與中華電信工會出版之《勞動法權益新解》為課程指定閱讀資料,課程期間(2011.9.13—2012.1.16),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以下資訊轉錄自:http://www.community-univ.org.tw/?q=node/1757)
◎勞工大學課程/勞工權益與保障
課程時間:週五晚上7:00--9:50
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陳文育受邀擔任永和社大勞工權益與保障課程課程講師之一,工作室與中華電信工會出版之《勞動法權益新解》為課程指定閱讀資料,課程期間(2011.9.13—2012.1.16),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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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大學課程/勞工權益與保障
課程時間:週五晚上7:00--9:50
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勞委會調查全台有70萬人被雇主A走加班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13)日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本週公布首波公司企業名單。
因為國內企業主,動輒將「責任制」掛在嘴邊,使得加班對許多人來說,已是「標準配備」。有鑒於此,勞委會特別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而12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近一年來,全國有5成勞工有加班情形,但當中有1成2(約70萬人)形同遭雇主A走加班費。
郭芳煜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將依過去有申訴案件、有違法案例、公司規模大小與性質為優先 檢查對象,將於勞委會網站上專區公布違法企業、負責人名單,違反者依勞動基準法處以2萬元到30萬元罰鍰,預計在本週公布首波名單。
7大企業為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將是這是勞檢優先對象。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首度針對勞工進行工時等勞動條件調查,結果有兩成六受訪者表示,近一年曾有一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換言之,每4名勞工就有1人曾違法超時工作。反應超時工作,進而影響健康及家庭者高逾4成,意即110萬勞工深受過勞之苦。
勞委會鎖定投保勞保的勞工,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結果顯示,每日加班超過勞基法規定的12小時者有26.75%。近1年曾有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勞基法規定者有13.05%,另假日也要上班者有9.20%。若以性別觀察,加班現象都是男多於女。
值得主管機關警惕的是,雇主大多片面訂定加班及例假日上班規則,高達74.27%勞工表示公司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僅25.73%勞工表示曾被告知,或公司明訂加班規定。
若以行業別區分,8成以上的服務業都沒有明確告知勞工加班規定,其中「教育服務業」未告知比例最高90.69%,「住宿餐飲業」高達88.34%,其他如「批發及零售業」、「不動產業」等,未告知或未訂定加班時數規定比例都在8成以上。
半數勞工近一年都曾加班,原因以「工作或會議太多」占60.51%最多,其次是「賺加班費」10.49%,「主管要求延長工時」占9.83%第三。
勞委會進一步詢問勞工,加班對生活影響,4成勞工認為「已影響身心健康」,若是經常加班,認為身心健康受影響的比例更攀升到71.41%。4成受訪勞工同時認為,加班對勞工家庭生活也有嚴重影響,若勞工屬於超時加班者,影響家庭生活的比例更提高到70.89%。
特別的是,公司規模越小,勞工對目前與家人或朋友相處時間滿意度愈高。
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發現全台竟有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走加班費。其中四十萬勞工因雇主宣稱工作性質屬責任制,沒有加班費可領,數量高達勞委會核定的十萬名責任制勞工四倍,顯見責任制被嚴重濫用。
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將全面啟動「掃A專案」,針對一萬家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抽查。
為 了解勞工工作情況,勞委會首次針對全台五百七十萬名勞保受僱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結果發現,最近一年來有將近半數勞工曾經加班,卻有高達七十萬勞工未領加 班費也無補休。其中又以「金融及保險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居前三名,且薪資越高的民眾,未領加班費情況越普遍。
勞 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說,雇主不給加班費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告知是責任制」,換算成人數約四十萬名。其餘則有勞工擔心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不 敢提出申請,或公司採補休取代加班費,卻因工作負擔太重沒時間休。另外也有少數勞工因責任心強,不計較公司沒給加班費。
對於這樣的數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急忙滅火,表示將針對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抽查一萬家。一旦發現雇主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加班費,可處兩萬到卅萬罰鍰,並公布於網站。一旦勞工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檢舉。
調查同時顯示,平均每四位勞工就有一位曾違法超時,且高達七成四勞工表示公司從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其中又以服務業居多。加班原因主要是「工作或會議太多」(占六十點五一%),其次依序則為「賺加班費」(占十點四九%)及「主管要求」(占九點八三%)。
勞工對責任制相關法規認知方面,五成六的勞工不知「責任制勞工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勞雇雙方簽訂書面協議,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另也有五成五勞工不知「雇主如果沒有和勞工簽訂書面協議,便貿然採取責任制」,屬違法行為。
時間:2011年8/11(四)~8/13(六)
地點:高雄市勞工育樂中心澄清湖會館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5號
一、簡介
有專業的在職培訓卻還要我們付出高額離職違約金,而號稱要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其政策卻不斷向資方傾斜,即使資方違法了,政府還是唯唯諾諾地用協調、調解等機制勸勞工維持「勞資合諧」。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中求生存,你,活得甘心嗎?在追求社會公義的道路上,有成功、也有挫折;有無奈、也有奮起。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更多同行者、聲援者...”...現在,我們需要你與我們同行。如果你有意願一同參加這個抵抗剝削的行列,從參與夏季志工培訓開始,組織方法、勞動法令、政經分析、實戰經驗,一起讓社會改革成為可能!你的熱情參與將是改革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