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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南京東路上,華航台北分公司前舉行的「憐荒尾牙餐會」。(照片來源:苦勞網王顥中

 

1/22華航員工至台北分公司舉辦憐荒尾牙,抗議今年營收高達1497億、油價降低超過50%,年終獎金卻只有2萬。而今天竟然傳出參加抗議員工被 華航清 算,強制停飛。華航公司認為:「空服員抗議不符合耐心、冷靜、守紀律的專業要求,因此暫停部分人員飛航勤務,要求再訓練。」有4名工會幹部遭到華航公司調 離現職、轉調地勤職務,明顯要殺雞儆猴。華航公司不但不檢討其勞動條件、獎金發放,反而打壓提出問題的第三工會幹部與基層員工,此舉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違反工會法第35條。


【做為一般民眾,我們可以做什麼?】
(1) 請大家至華航fb留言「資方踹共,拒絕打壓。拒搭華航,無限期支持華航員工罷飛、罷工」◎華航FB: http://goo.gl/9hvkOd
(2) 請大家打電話到華航客服,表明將拒搭華航,支持華航員工罷飛、罷工!電話:02-412-9000(請不要罵客服人員喔~客服人員也是辛苦的基層,堅定的表達立場就可以了)
請大家一起支持華航員工罷工、罷飛,並真正拒搭華航,唯有透過罷工、罷飛、拒搭,資方才會知道所有的營收都是基層員工的血汗,唯有這樣的爭議行為才能讓資方面對問題,改善員工的權益!

◎華航爭議案相關訊息:(1/27 20:1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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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轉載自:http://0rz.tw/UQEKv

 基本工資確定上調!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天(29日)下午舉行第二次會議,經過4個小時角力,勞資雙方在會中達成共識,月薪將從新台幣19,273元上調至20,008元,調高735元、調幅3.81%;時薪則從115元調高為120元,預計明年7月實施。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29日下午召開4小時之後,勞動部長陳雄文率領資方代表-全國工業總會監事蔡穗,以及勞方代表-台灣總工會策略委員會委員邱創田共同召開記者會。

陳雄文表示,在會議中,勞、資達成共識,月薪將從新台幣19,273元上調至20,008元,調高735元、調幅3.81%;時薪則從115元調高為120元,預計明年7月實施。

陳雄文也表示,勞、資雙方將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下成立專案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共同討論物價及薪資等情況。他說:『(原音)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下,設一個專案小組,我們專門來討論當前一些經濟情勢發展,跟一些未來設算基本工資調漲的大家有共識的計算公式,或者是一些條件。我想未來到底會用什麼方 式來做基本工資審議的依據,大家都有期待,我們也希望就在這專案小組裡面來處理這些事情。』

勞動部也指出,每月基本工資調升後,預估有186萬7,800名勞工受惠;雇主則除了調升的735元外,其他法定支出如勞保、健保、勞退基金外,每人每月約再增加130元。

至於時薪從115元調高為120元後,約有44萬9,700名勞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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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工作室的會員大家好:
 

明天就是五一勞動節了,勞動視野工作室誠摯邀請各位一同與我們參加今年的五一遊行。

我們在5113:30在中正紀念堂五號出口集合,將於14:15左右出發,想和我們一起行動的朋友,可以在此與我們會合。如有意願參加的會員,若來得及,煩請回信通知我們:arbeitskampf0501@googlemail.com

 
相信有很多會員對於勞動節休假和工資發放的相關規定並不清楚,工作室也一併提供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給各位參考: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每年五月一日勞動節當天應予勞工休假。另按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工於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放假日休假,雇主須正常給付工資。若雇主徵求勞工同意於上述休假日工作者,應加倍給付工資。
 
也就是說,五月一日勞動節依規定要放假。如果雇主要求你上班,應發給你兩倍工資喔!時薪制勞工者,5月1日當日排定有出勤之義務者,應給付加倍時薪,即時薪應至少為230元(115元×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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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轉載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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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韋綸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日前法院就5個個案判定關廠工人勝訴後(相關報導),勞委會今天(3/10)宣佈,主動撤回目前尚在訴訟中的案件,而對於2012年勞委會(今勞動部)追討債務後償還的勞工,也將返還其償還金額。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說明決定的理由,是鑒於「維護社會和諧,避免浪費訴訟資源」,而沒有對當年這筆錢是津貼或貸款性質進一步說明。

針對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勞動部表示將不會提起上訴,但認為該判決與過去「相關判決皆認為係私法契約」之決定迥異,此外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並申請大法官統一釋憲。勞動部表示,由於法院對於關廠工人案,仍存在不同見解,短期內對於本案屬「公法」或「私法」性質,恐怕難有最終一致的判斷,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和諧、避免訴訟浪費資源,勞委會決定撤回告訴。勞動部新聞稿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陳秀蓮指出,勞動部今天的決定,代表政府承認對工人興訟是錯誤的,他要求潘世偉公開出面向工人道歉。陳秀蓮重申,關廠工人案起17年前資方惡性倒閉而政府無能解決,迫使工人臥軌抗爭,才爭取到當年勞委會以貸款名義償還工人的資遣費與退休金,因此,全關連將持續監督勞動部,要求《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法。

「潘世偉沒有道歉前,事情不會結束!」關廠工人義務律師團曾威凱表示,今天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宣布撤告並返還款項,「但是勞委會如何定調關廠案?撤告基於甚麼理由?」他認為至今潘世偉仍未說明這筆前錢究竟是「津貼」或「貸款」。

根據勞動部統計,當年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者,共計1,105名,2004年前依約還款者為480名。2012年,當時的勞委會對剩下未還款的625名工人追討債務後,又有77名工人還款、而承認債務、接受勞委會和解方案的工人則有215名。其餘的548名未還款也未接受和解方案的工人,勞委會則持續興訟,直到今天勞動部宣部主動撤告。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對於2012年後勞委會追債後主動償還的工人,將返還金額,估計金額最多不超過5,000萬;對於2004年前還款的480工人,勞動部則不會返還金額。

勞委會今天並沒有對這筆錢的性質定調,仍舊以「找不到證據可資證明、求助司法途徑釐清真相」的說法,將還原事實真相的責任丟給法院。由於日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大法官統一解釋,大法官仍可能在撤告後受理,而對這筆錢的性質做出判斷。不過律師團認為,基於法律安定性,受理機率不大。此外,日前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錢建榮曾以維護公益為由,裁定拒絕勞委會撤告(詳見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報導),律師團認為,「法官不買單」而堅持釐清這筆錢性質,也是有可能的。律師團成員吳俊達則要求,勞動部應主動對社會說明16年前關廠案的來龍去脈,交代事實真相,事情才算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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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上訴 勞團要求恢復原職

 

以下內容轉載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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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國語日報》工會與常務理事王福鈞今天(2/26)前往公司痛批打壓工會,要求現任社長馮季眉下台負責。(攝影:張榮隆))

 

 

陳韋綸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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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轉錄自http://0rz.tw/iXsUy

 

2014/03/07 記者 吳柏緯、鐘聖雄 / 台北報導

面對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之受害,國家可不可以或者應不應該設法彌補?基於社會補償責任的思維應為肯定…

今天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五起勞動部(原勞委會)向關廠工人「討債」的案件作出判決。審判長王碧芳裁定勞動部敗訴,訴訟費用也由勞動部負擔。但案件仍可以上訴。

王碧芳表示,認定此案為補償而非私法借貸原因有三:

  • 此案是由於過往國家法治的不健全所衍生出的情形。為了弭補法治的疏失,才制定出一系列相關的法律以解決此事。
  • 主管機關未善盡監督職責,故基於社會補償的立場提撥這筆資金與關廠工人。
  • 即便雙方訂立契約是不爭之事實,然而於公法上已經超過五年的請求時效,故勞動部無權請求。

針對法院作出的判決,義務律師曾威凱表示,希望這一切的鬧劇到此為止,他也呼籲其他法院的法官依此判例盡快做出判決。「法官已經作出判決,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盡速撤除其餘訴訟案,如果勞動部堅持要繼續訴訟,那麼之後的庭請潘世偉自己出席,義務律師團也會奉陪到底。」

今天的宣判勞動部並未有代表出席聆聽,至於勞動部會不會上訴,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廖為仁表示,一切都要等到收到判決書再研議。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則動員工人們,宣判前即帶著已故「被告」的遺照,在法院門口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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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這幾年,台大的研究生助理遭遇了三次大減薪、薪資不準時又不固定,還有被凹薪資、簽領人頭 帳、強迫勞動的情形。今年勞委會作出訴願決定,承認兼任教學助理(TA)、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RA)、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但 台大不僅未履行自身的法律義務,反而提過行政訴訟,推卸雇主責任。然而,就在昨日(11/7)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大敗訴。對此,台大工會針對此次判決以及學術產業勞動狀況於11月8日之記者會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第一、要求校長:履行法律義務,落實社會責任,改善學術產業的勞動條件!
第二、要求台大放棄上訴,積極與工會協商,改善勞動規範!
第三、呼籲各大專院校檢討勞動處境,勞工團結起來爭取勞動保障!

(以上訊息與下列照片轉載自台大工會:http://0rz.tw/s1KVE)

Foto: 台灣大學工會【台大敗訴.老實面對】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13/11/8 (五) 9:30 地點:台灣大學傅鐘前(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在過去這幾年,台大的研究生助理遭遇了三次大減薪、薪資不準時又不固定,還有被凹薪資、簽領人頭帳、強迫勞動的情形。今年勞委會作出訴願決定,承認兼任教學助理(TA)、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RA)、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但台大不僅未履行自身的法律義務,反而提過行政訴訟,推卸雇主責任。然而,就在昨日(11/7)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大敗訴。 因此,我們針對此次判決以及學術產業勞動狀況提出三大訴求: 第一、要求校長:履行法律義務,落實社會責任,改善學術產業的勞動條件! 第二、要求台大放棄上訴,積極與工會協商,改善勞動規範! 第三、呼籲各大專院校檢討勞動處境,勞工團結起來爭取勞動保障! 雖然台大敗訴了,從六月台大提告到現在法院宣判,在這150天的時間裡,工會與支持者付出了相當龐大的心力來應付台大的提告。為感謝並慰勞一路走來,相挺到底的台大勞工與學生們!我們準備了150份雞排,記者會後發送給每一位支持台大工會的雞排英雄! 明天,就讓我們高喊──「助理勝利吃雞排,台大敗訴要悔改」! (雞排在記者會結束後將在鹿鳴廣場旁發放,在現場也會有會員登記並發放工會證,歡迎各位朋友加入台大工會!)

 

(以下報導轉載自:http://0rz.tw/RYRdE 特約記者邱彥瑜 /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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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加班罰僱主 改以次數計
不再1案1罰 勞工叫好:加倍奉還

新聞轉載自:http://0rz.tw/ll1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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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恩╱台北報導】血汗企業僱主將面臨重罰!過去各地勞工局針對超時加班裁罰多採「一案一罰」,查到多名勞工連續多個月違法加班也僅罰一次,引發質疑。 勞委會近日發布解釋函,認為法令規定的加班周期只要違法一次即可罰一次,如企業內3名勞工連續2個月超時加班,可視為6次違法分別裁罰。勞工叫好,指違法 僱主本該「加倍奉還」。

視地方政府裁量權

國內勞工超時加班頻傳,《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天正常工時與加班合計不得逾12小時,每月加班也不能逾46小時, 違法可罰2萬到30萬元。日前有地方政府查到勞工連續2個月加班逾46小時,該罰1次或2次引發疑義,勞委會上月底發布解釋函給各縣市,認定《勞基法》工 時規定訂有期間者,每一期間違法即可裁罰一次,例如查到多天或多個月超時加班都可分別開罰,以此案來說就可罰2次。
勞委會統計,去年有約1千件超 時加班裁罰案,是僱主主要違法項目。勞委會官員說,勞動檢查可能查到僱主讓多名勞工多次超時工作,若僅裁罰1次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發布解釋函讓地方政府 可依此多次罰鍰,例如2名勞工各被查到4天工作逾12小時就屬8次違法行為,地方政府可開罰8次;雖然地方政府有裁量權、仍可認定為1次違法而開罰1次, 但勞委會建議應提高罰鍰額度,嚇阻僱主違法。
台中市勞工局長賴淑惠說,若查到長期違法的企業,本來就會處以較重罰鍰,例如初犯罰2萬元,若情節嚴重者可能直接罰20萬元;收到勞委會新解釋函後再研議如何執行。

「有急單難免加班」服務業勞工林威德說,《勞基法》罰鍰金額低,若能多次罰款,有讓僱主「加倍奉還」的感覺,僱主才會怕。不具名製造業人資說,該公司曾因讓勞工超時加班遭罰2萬元,在有急單時讓勞工加班難免,「新解釋對僱主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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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深圳工會介入釋放罷工工人代表吳貴軍

勞視野工作室已加入連署,希望您也共同支持此一行動!

連署行動網頁: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fPLtzBgVYwyrcaPfc9zhwxrtr7Z2VbH2LWYfnwu9V3s/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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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勞權 支持工人罷工權利‧盡責任 保護工人代表

 

致:深圳市市長許勤; 深圳市總工會主席羅莉

深圳的一千多萬外來工為深圳創造了三十多年的繁榮,但待遇和地位卻不相稱地一直處於弱勢,部份黑心老闆竟公然漠視法規,在政府主導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 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提出的產業轉移和升值的大潮中依然拖欠工資、惡意侵吞工人應得經濟補償金。此時此刻,在中國政府決心邁向國際社會之 際,我們相信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是不會讓中國製造光環背後的勞動者進一步為資本欺侮。深圳政府必須通過釋放吳貴軍,向這些逃奔責任的投資者傳遞 一個嚴正的訊息:

“社會大眾絕不會辜息以卑鄙手段侵害勞工權益的老闆!”
“政府絕對保障工人爭取合法合理權益的行為,罷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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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兩岸三地的勞工團體和中國大陸的職業病受害工人,首次同一天(2013年7月15日)一起前往當地的Adidas辦事處或旗艦店抗議,而印尼聯合工會GSBI 和PDK 工人則在三日前(2013年7月12日)已經採取了同樣行動/進一步行動報導與照片:http://0rz.tw/qwOST

 

總部位於高雄大寮的鉅明股份有限公司為著名的體育用品廠牌愛迪達(Adidas)生產高爾夫球桿,但它在廣州的子公司鉅東娛樂用品有限公司,由於勞動條件惡劣,漠視勞動保護,先後導致有110多名工人罹患各種不同的職業病,包括塵肺病、職業性耳聾、職業性苯中毒、職業性手臂振動病,最多的是職業性手臂振動病。

這些疾病,幾乎都對工人的健康產生了無可挽回的影響,但是鉅明為了省錢省事,以「買斷工齡」(也就是買斷年資)的方式,給點錢就把工人趕走。而對拒絕被買斷年資、堅持以法律程序討回公道的十幾位工人,的態度則極為惡劣:先是停工停產製造低工資的壓力迫走工人,更一直拒絕和維權工人對話,工人維權期間更被工廠所找的地痞流氓打傷。鉅明「健康、和諧、創新、變化」的八字企業格言,簡直成了「危害健康、破壞和諧、拒絕創新、食古不化」! 

鉅明在廣州的工廠已經停止生產,宣布將把生產線遷回台灣。愛迪達不但沒有對這家臭名遠播的台灣公司作出任何懲罰,反而還增加訂單,這實在不負責任!勞工團體在事發後一直要求愛迪達改變對類似供應商的政策:包括設立基金,以補償工人因為治療生產導致的疾病的醫療費用、禁止所有有害的工序、以及確實保證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健康。但愛迪達一直拒絕回應前述要求,也從未採取任何改善措施。我們認為這種作法實在與該公司作為行業領導者的地位名實不符,令人十分失望!

更有甚者,勞工團體還在愛迪達的另一家供應商:台資興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九興控股有限公司,其在中國設廠成立的東莞興昂鞋業有限公司中發現3名職業性苯中毒工人,兩名工人罹患苯引致的職業性白血病(亦即血癌),需長期住院治療,情況嚴重;一名工人更已於20133月不幸去世。工人中毒後,工廠一直在診斷前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等工傷待遇上支付不足,對待工人態度惡劣。 2010年愛迪達的安全生產守則已列明禁止其供應商使用苯、甲苯等高毒性、容易被人體吸收的有害物質。可是,其供應商仍一直使用含苯的有毒有機溶劑生產,3名工人工作的車間的環境檢測報告都指出空氣中含苯。愛迪達在宣稱禁用苯後,卻還有工人苯中毒,真的是應驗了其品牌的呼籲「沒有不可能的事」Nothing is Impossible)!愛迪達對其供應商的勞動安全監管不力,流於型式,實在可恥! 

除了中國的愛迪達供應商工人受到職業病之苦外,印尼PDK工人自上年7月開始罷工和抗議要求愛迪達賠償欠薪和改善工作環境,但直到目前為止,他們仍未能爭取到任何賠償。我們不能容許大品牌如愛迪達對其惡劣生產鏈視若無睹!

715日早上1030,香港全球化監察會聯同台灣多個勞工團體和中國大陸的職業病受害工人,還有印尼聯合工會GSBI 會組織印尼PDK 工人於12日,前往當地的愛迪達辦事處或旗艦店抗議,進行中、港、台、印尼四地聯合行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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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_《翦影 候鳥之愛》海報正面(定稿)000003  

8/11(日)14:30,楠梓加工出口區莊敬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高雄捷運R19楠梓加工區站)

免費入場,邀請好朋友們蒞臨觀賞!

http://museum_new.kcg.gov.tw/article_detail.php?class=12&data=arhaz53xjl

 

阿越是菲律賓人,從小立志當攝影師,他女朋友亞莉因家境窮困遠到台灣去當外勞,阿越總是透過電話線聽她訴說在台灣發生的一切。亞莉在台灣有個好朋友瑪莉,瑪莉很有趣,阿越答應亞莉,有一天要和她一起到台灣拍拍這些外勞的故事,並認識瑪莉。
然而,亞莉卻在一次意外中去逝,阿越為了追思亞莉也來到台灣當外勞… 阿越買了一台好相機,透過相機認識了許多工廠的好朋友阿肯、阿圭、蘇提、宋西、賓利,還有班長也蘇,以及「候鳥之愛卡拉OK」的老闆娘莉莉,在無意間遇見 亞莉當時的好朋友瑪莉,也因此認識了瑪莉同醫院的外勞安娜、瓦蒂以及她們照顧的阿公、阿嬤和阿婆。
工廠的班長也蘇外表冷漠,內心卻很熱血,工廠的同事們常吵吵鬧鬧,但也為工廠帶來許多趣事。瑪莉個性搞笑,她照顧的病人阿公雖然中風,但仍活潑好動;安娜 溫和內向,她所照顧的病人阿嬤個性好勝,喜歡和阿公鬥嘴,兩人鬥來鬥去卻也為醫院增添樂趣;瓦蒂穩重勤勞,她每天都寫信給思念的女兒小西,她照顧的阿婆家 人都死了,因此長年不說一句話,阿婆內心的苦瓦蒂都感受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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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工會幹部,如果為會員伸張權益,結果被調職、降薪,該怎麼辦?老闆威脅員工不准加入工會,否則找工作沒頭路、有工作的通通解僱、工會有何武器可以和資方拼輸贏?雇主對不同工會進行差別對待,扶植資方工會成立,企圖弱化工會力量,工會如可以如何反擊?正欲組織工會的勞工如受到打壓或可能受到打壓時應如何自救?對於這些問題,現在都歡迎您向我們提出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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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工作室自2011年成立以來,推動「律師為您解惑」線上勞動法免費諮詢,期待與工人朋友一起學法用法,爭取勞動權益!今年八月起,本工作室進一步開設「工會權利線上解惑」的免費法律諮詢,特別邀請東華大學張鑫隆教授(前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委員) 與「律師為您解惑」法律團隊共同合作,為工會、工會幹部與期許成為工會幹部的工人朋友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只要您在只要您在組織工會、參與工會活動方面遇到資方打,也就是遭遇「不當勞動行為」的相關問題時,又或者有不知道該如何提出裁決等疑感,都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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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權利線上解惑」免費法律諮詢活動辦法如下:

*活動對象:
工會、工會幹部與籌組工會、以集體力量保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工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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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不入刑、職安大漏洞】職業安全衛生法三讀記者會2013.06.18



今日三讀通過,20年未大修的勞工安全衛生法,現改名《職業安全衛生法》,這是勞工多年來在職場上用死傷換來的災難法,本會抱著遺憾的心情在看待本法,並期待制度可以達到預防職場零災害。

此次修法於兩年前開始,是因為當時過勞死蔓延、台塑六輕連環爆炸、職場機械設備傷害居高不下、有害化學物質傷害遲遲沒解決等等,在屍橫遍野的現實下提出本法。本會提出『工人版職安法』修法版本,由林淑芬立委與職災工人及工會共同推動,經多年修法下,在今日三讀通過,獲得結果如下:

【通過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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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上午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並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範圍到所有行業,適用對象由670萬人擴大到1067萬 人,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進行過勞預防,違反者可罰3至5萬元,若導致勞工罹患職業病,最高可罰雇主30 萬元。

 

(以下新聞轉載自新頭殼:http://newtalk.tw/news/2013/06/18/37407.html)

 
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上午三讀《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範圍到所有行業,適用對象由670萬人擴大到1067萬人,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進行過勞預防,違反者可罰3至5萬元,若導致勞工罹患職業病,最高可罰雇主30萬元。

在《職安法》的修法過程中,經歷台塑六輕多次火災的工安意外,因此,今天通過的新法也納入「六輕條款」,要求石化廠、化工廠等高風險行業,若未落實在運轉期間提安全評估報告,導致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引起火災、爆炸等意外,將開罰30萬至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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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社團法人台灣勞動法學會、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公法暨勞動法研究中心

二、時 間:102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

三、地 點: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 4F 數位演講廳(台北市延平南路 127 號)

四、議程:

 

時間

主題

主持人/報告人/與談人

09:30-09:50

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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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讀者&會員轉至「勞動視野協會」新網站

各位勞動視野工作室的讀者與會員好:

由於本工作室即將擴大轉型為協會,也同步架設新網站於:http://labor-vision.org/

希望可以讓各位讀者們更簡便接收勞動權益相關訊息!

即日起,請申請工人義務法諮的會員們也移至我們的新站閱讀諮詢回覆,有建議亦歡迎與我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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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09.55.00   

(照片說明:左圖為勞動視野工作室出版之工人叢書(二):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右圖為工人叢書(一):勞動法權益新解)

 

今年五一勞動節當天,若您加入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本工作室將贈送前5名活動參加者我們出版的「工人叢書(一):勞動法權益新解」與「工人叢書(二):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二本書籍,讓您一次手握二冊工人法律教戰手冊!

 

 活動日期:2013年5月1日

 活動辦法:請於五一勞動節當天點選勞動之友活動網頁http://0rz.tw/VfHbC填寫加入「勞動之友」的問卷,我們在收到您的問卷後就會與您聯絡寄送書籍事宜。

*一定要在五一當天完成問卷並寄出才適用本活動唷!

 

▄ 什麼是勞動之友?請參考我們的網站訊息: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96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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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是一個開端--勞工街頭的六堂課】

4/28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將於勞委會前開始無限期絕食,對剝削勞工血汗、剝奪勞動者權益的政府進行最嚴厲的抵抗。

我們除了邀請各位朋友加入聲援、接力絕食、輪椅恨行的行列外,我們也希望就在街頭上,邀請各位朋友一起探討台灣勞工所面對的種種結構問題。

這六場座談包括關廠鬥爭、工運歷史、勞保緊縮、政府角色、移工政策、青年貧窮等面向,希望能一一剖析台灣勞動者的真實處境,讓這場抗爭孕育出更多的種子,在爾後能成為改變未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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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Logo  

勞動市場變遷與社會安全制度 兩岸勞動法與社會法的比較研討會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
協辦: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台灣勞動法學會
時間:201354-5
地點:政治大學綜合院館5F國際會議廳

研討會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law.nccu.edu.tw/actnews/actnews.php?S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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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研討會海報_更新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運作的觀察與檢討---行政與司法的對話》學術研討會

時間:102年3月2日(星期六)

地點:政治大學綜合院館5F國際會議廳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台灣勞動法學會

研討會報名網址:http://www.law.nccu.edu.tw/actnews/actnews.php?Sn=21

 

議程:

開幕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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