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勞動之友心聲 (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熱小草(勞動視野工作室之友)

勞動視野Logo

編輯室報告:鴻海郭董向媒體誇口「我們起薪36」,被旗下員工梁小花打臉,在FB上秀出薪資單,底薪竟不到17!鴻海集團立刻派人「溝通」,取得梁小花的道歉錄音和道歉函,同時梁小花也開始遭網民批判。【勞動之友專欄】收到會員熱小草(筆名)投稿〈讀梁小花抗暴記有感〉,痛感太多台灣勞工慣老闆、不團結,確實應警醒反思。

梁小花,鴻海集團群創光電公司的一個基層藍領作業員,一個30歲出頭的年輕媽媽。當鴻海老闆郭台銘對媒體和公眾誇口說出「自己公司招聘員工的每月底薪是36000元」之時,梁小花在網路上留言並出示自己的薪資單,揭穿郭台銘給員工的底薪只有16千多元,不只遠低於郭台銘所說的36000元,甚至比法定基本工資還低。

梁小花的網路留言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群創員工也跟著紛紛對公眾出示自己的薪資單證明公司給的底薪很低,逼得群創高層不斷出來對外說明薪資結構,迫使電子業大廠自行揭露以各種名目切碎員工薪資的慣用伎倆:用很低的底薪一方面降低資方應負擔的勞健保金額,另一方面迫使基層員工「自願」配合輪班和加班,低底薪更方便資方在生產需求下降時減少需給付的薪資。

群創光電為阻止更多員工對外揭公司瘡疤,除了在公司內部下封口令,更在數天後「人肉搜索」到梁小花本人。公司派人直接到梁小花家登門拜訪,還讓她親口錄音和親手寫信向郭台銘道歉:為誤解公司的薪資結構而道歉,為破壞公司名譽而道歉,為沒聽清楚郭董說的話是指大學畢業生、不適用她這類只有高中職畢業的員工而道歉。

勇敢出示薪資單的梁小花沒有做錯任何事,竟然必須向郭台銘道歉。而不少台灣勞工非但不同情梁小花,更不批評群創對勞工施壓恫嚇,反而與資方同聲抨擊梁小花。他們讉責梁小花公然扯老闆和公司後腿;他們認為薪資高低代表個人能力,就是因為沒能力才會做技術員領低薪;他們罵她既然不認同公司就應該趕快離開;他們覺得這種不能為公司講話、對公司沒向心力的員工應該早點被開除,免得當害群之馬。

這些言論令人氣憤,但也非常具體地表現台灣勞工的階級意識:大多數台灣勞工都非常雇主(統治階級)思維,認同資本主義這個由握有資本者掌握統治權力的社會經濟秩序,臣服於雇主的指揮和支配。可是,勞工工作這麼累、薪水這麼低、生活這麼苦,老闆卻賺得那麼飽,這種現象難道沒有問題嗎?不批評老闆壓榨勞工,卻為難一個只是拿出薪資單來說實話的勞工,台灣社會難道不該反省嗎?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撰文:台中 W(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勞動視野Logo

【編輯室按語】

最低工作年限的約定與離職違約金一直是許多勞工的煩惱,最近工作室的勞動之友W就遇上跟離職違約金有關的勞資爭議,並向本工作室尋求法律諮詢。爭議起因為:W於七月口頭向資方提出離職協商,未料資方還未與W對離職一事達成共識時就逕自從七月薪資中扣除新台幣二萬元來作為離職違約金的抵償,而且還要w在扣款單簽上名表示同意,爭議因此而起!

事實上,W與資方簽訂的僱傭契約書中雖然有約定W的僱傭期限是三年,且規定「如W未經資方同意就提前離職,資方得向W請求新台幣六萬元之離職違約金」。但問題是,W一開始是要與雇主協議合意終止勞動關係,而且在提出離職協議後、雇主未同意前仍然繼續工作,未有曠職。W直到八月發薪時得知被扣薪後,才以存證信函明確告知公司依法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不再考慮協議合意離職,所以整個狀況是其實是老闆違法扣薪在先而讓勞工需依法主動終止契約來保障自身權益。

在法律上,因為W的資方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及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以W完全可以按照勞基法第14條第5項(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且不需給付最低服務限違約金。(各位勞動之友若想了解更多關於最低服務年限、提前離職與違約金的勞資爭議問題,可參見工作室網站提前離職要賠償嗎?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問題)。

W面對資方威嚇與提告亳不退縮,最後雇主也只得在法院與W和解。工作室邀請W將自己的經歷投書與各位勞動之友分享,希望W勇敢挺身捍衛自己權益的精神能傳達並感染給我們工作室所有的勞動之友!

 

原本以為找工作是很單純的一件事,只要勞資雙方互相信任和尊重,今年六月中換了職場,面試時和新公司老闆算是相談甚歡,因為前一個職務工作內容很類似,而我也想儘快有個工作,所以老闆提到公司有簽約制度時,我並不以為意,認為會說「員工是公司重要資產」的人,應該會善待員工,當時還認為找到好老闆了。

隔天就報到上班了,因為對職務內容熟悉,所以很快就上手;到職二三天後,有個疑問:為何老闆沒有要求我提供證件以加入勞健保呢?原來,要簽約後才能被加入勞健保,而老闆的意思是,為免加入退出的麻煩,所以試用期間看看彼此是否適合?我心想:「這樣不對啊!」,但為了保住工作,只得默默接受……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江啟綸(台中家商國文教師,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本期勞動視野電子報刊登的勞動之友投稿是一位關心學生與學生未來勞動前途的熱血教師想對學生說的話,下期勞動之友通訊將會刊登另一位勞動之友與大家分享其捍衛自身勞動權益心路歷程的文章。你們的分享是工作室成員能夠繼續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不管是長文或小短文,我們都滿心期待,希望有更多會員願意投稿!

勞動視野Logo 

給家商夜校資三2孩子們的話──關於工作與課業

 

今晚班會的時候,我叨叨絮絮說了一堆,妳們可能不見得聽得懂或者有在聽,睡前,我覺得我有必要把我的想法表達清楚,這樣我才能安然地入睡吧?

正如妳們所見,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社會,這個島嶼,不見得完全符合妳們的期待,即便身為大人的我們,也不是很滿意現狀。什麼大學生畢業只有22K起薪、薪水倒退16前的水準,諸如此類的社會現況或許讓妳們感到未來有些茫然。妳們大多是提早走入這個社會的孩子,很早就開始工作,有的人必須完全負擔自己的生活費跟學費,有時交個重補修的費用還要跟幹事商量等發薪水再交,有很多人的薪水是用來貼補家用的,家裏沒有妳們的一份薪水,常常連水電都交不太出來;但是我也知道,部份同學其實誇大了自己的困境,常常唉聲嘆氣自己吃個晚餐只有20元的預算,可是卻是為了存錢買智慧型手機、機車,或者只是想跟男朋友假日去高雄看黃色小鴨而已。

不論妳賺錢的動機為何?妳們確實是提早出了社會了。

早出了社會代表一件事,那就是妳們會提早認知並體驗到我們大人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那一個價值交換的機器結構。只是打工的妳常常只是用勞力換取金錢,在老闆眼中妳們可說是絕佳的免洗員工,他們常常昧著良心不幫妳們保勞保,即便是工讀生也該有的權利也不給。往往會因為遲到早退被東扣西扣,用威迫或用溫情攻勢,還算年輕的妳常常會被老闆們吃得死死的。當然,我並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確會有好老闆的出現,但那真是......鳳毛麟角呀。全職的薪水最高也很少超過25K的,卻還得常常累得跟狗一樣,動不動要加班,動不動就用全勤獎金來威脅利誘妳們,搞得自己搭不上公車來不及趕學校的五點四十五分。part-time的同學時常被當作全職來用,在時薪已經調整成109元的現在,還是有老闆敢發八十、九十這種鬼時薪,妳們常常得忍氣吞聲,即便時薪照規定來也要弄得十八般武藝都要會,要有機車駕照啦、要能幫忙跑外送,內場外場都要會啦,令人瞠目結舌。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勞動視野Logo

毛翊宇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以下內容之「二、後記:鬥爭策略和經驗總結」刊於勞動野工作室2013年8月《勞動通訊》第四期) 

 

一、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抗爭歷程

 

2013上半年,中國廣東爆發多起老闆跑路、欠薪不還事件,其中一名老闆還是前臺商協會會長鄭榮文。這種惡性倒閉事件,臺灣工人再熟悉不過了,1990年代臺灣也有這樣的關廠潮,當時老闆為了更便宜的土地和勞力,把工廠轉移到東南亞國家,在臺灣變賣機器廠房和土地、脫產,回避支付資遣費和退休金給在工廠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老工人。當時受害的有聯福制衣、耀元電子、東菱電子、興利紙業等工廠,工人先以各自的工廠為單位組織「自救會」,然後各個自救會再聯合起來,成立全國性的抗爭組織「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追討自己的權益。

 

老闆早已遠走海外,工人根本找不到,於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訴求是:政府負責支付工人應得的退休金和資遣費,再由政府去向老闆追討。也就是所謂的「代位求償」,政府先付錢給工人,再幫工人去向老闆討債。所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一開始就把矛頭對準政府,當時採取的抗爭手段是阻斷公共秩序,例如臥軌阻擋火車、阻擋大學聯考、上高速公路撿垃圾,逼迫政府出來面對,也激起社會大眾的關注。最後發動了絕食抗議,歷時28小時,終於換得了勞委會主委許介圭出面處理,許介圭處理的方法是,用有「代位求償」精神的「貸款」來償還工人,也就是老闆欠工人多少錢,政府就「貸款」給你多少錢,還承諾這筆款項工人不必還,政府會去跟老闆追討。工人的抗爭至此看似成功了,但問題就在於:政府沒有留下白紙黑字,一切口說無憑,所以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代位求償」而不是「貸款」,給政府事後翻臉不認帳提供了藉口。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動視野Logo

作者:張鑫隆(東華大學財法所)

 

亞化工會解僱事件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102年勞裁第4號)是裁決制度開始運作以來最嚴厲的救濟命令。勞方全面勝訴,資方除了必須回復三名工會幹部的工作及給付過去的工資外,還要向全體員工公告道歉文,除了讓大家知道其對三名幹部所為是法律所不容外,還要表示「本公司對此深自警惕,並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之不當勞動行為」。

事情發生在今年(2013年)1月19日尾牙前夕。工會幹部為反對新老闆要片面降低員工的勞動條件,而發放標題名為「炎州買亞化,老闆吃勞工」的文宣給員工,內容指稱年節獎金被減半等,訴求會員在尾牙時向公司表達不滿和憤怒。這是勞工多麼有尊嚴的行動!但是,沒想到工會幹部的夢魘接踵而來。

首先是劉鴻儀理事長、李建民副理事長及周新龍副理事長等三人被停職,罪名是:「惡意攻撃誣陷公司負責人名譽」。然後工會及所有理監事均收到律師函的「恐嚇」:「核已違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限於文到後7日內立即出面道歉善後,並停止任何不法行為,逾期即依法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工會監事楊志明收到文後,疑似無法承受壓力而自盡。工會為此到身兼亞化董事之立委廖正井辦公室抗議,拉開「立委賺大錢,勞工被逼死」的大布條,要求給予楊志明從優撫卹。但是因為這樣的行動,被停職的三名幹部正式被解僱,並以殺雞儆猴的方式「公告周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100年勞裁第19號中就已經確立雇主對於工會活動在一定範圍內,應負有容忍與讓步的義務。特別是關於工會針對雇主所為之批評言論的發動,裁決委員會認為:「其事實如為真實,該內容縱使較為誇大或激烈,雇主大可利用其比工會更有效的言論管道,對於工會的言論加以澄清或回應為已足,斷不可遽以此理由否定工會言論的正當性,進而發動人事權給予工會幹部不利之待遇。」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動視野Logo

作者:洪小姐(勞動之友),來文照登於「勞動之友通訊第二期 2013年6月號」。

 

去年因緣際會參加了五股勞大[註一]陳老師的「勞工組織與權益保障」課程[註二],課程中的資訊我聞所未聞,沒想到勞工有這樣諸多的權益,想當初公司從取消加班費變成調休到責任制,在經濟不景氣的當時,只安份地接受,未料公司這都是違法的。而且勞工可依法請雇主補回,到後來就讀高職的女兒因工讀實際發生不合理的待遇,我上勞委會民意信箱得到官方答覆及嘗試協調取得應有的權益後,才相信老師說的都是真的,由於老師一路的指引,我分別從女兒三位雇主中取得不同程度的補償。

 

其實不僅是我,班上大部分同學都不相信可以,因為依照大家既有的想法,美容業本是工作時間長,且算是需投入很多時間低報酬學技藝的行業,加上我女兒當初未滿16歲,屬童工。心想有人願意收留給機會就該知足了,萬萬沒想到童工也有勞健保權益,甚至可依法取得基本時薪的權益,女兒是暑假到同學服務的美髮機構工作。開始很離譜,每天工資只有2.3百元,且也無勞健保,第二個月改基本底薪3500、洗一粒頭30,六日都要上班並超過1112小時。後來女兒覺得錢少又被綁死不想工作,故我嘗試依老師的說法跟雇主協調,告知他們有違法,但考量女兒同學仍在上班怕她難做人,故跟雇主說第一個月就算了,但要求第二個月起以時薪103元計,否則會依法檢舉。雇主自知理虧,所以也很快的回應,不過當天在時數的算法仍有爭議,雇主將提前上班──他們所謂的工作準備期時數都扣除,在我堅持據理力爭下,之後雇主依我所說補了相近的金額。

女兒接下來的工作也是美髮業,跟前一工作比,底薪有高很多(13,500元),但仍無勞健保,一開始我有善意提醒雇主,依規定要加保,但雇主不以為意,以觀察期作推拖,因女兒怕沒工作叫我不要爭,所以後就算了。在3月,一次偶然的談話裏,聽到女兒提到雇主有問她要不要加保的事,故我就抓此機會問雇主,但很奇怪,雇主說是試用期並無加保誠意,並說女兒情形並不適用,因怕女兒難為情,故也不想語言和他們有爭執,就低調的說或許女兒不適用,不過我會再問相關單位確認一下。

 

當天進了行政院勞委會的民意信箱陳述雇主所有不法事實,剛發出郵件,雇主馬上回電說當中可能有些誤會,會幫女兒加保,後來又說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才可辦,因女兒一直忘了給故也延遲未加保,後來我突然想到其實女兒剛進公司時即有提供一份,提醒雇主可用那份就好,但店長卻推說那是人事資料不可用,很奇怪的說法。之後我問我服務的公司會計,她說其實網路即可作加保動作,不需影本,影本只是備查確認資料,後告知店長後,他們才於3/13完成加保,因後來我查到2012年時薪103 2013年時薪109,基本工資18,7806%勞退的資訊,故告知雇主,請雇主依法補足前期的差額。協調過程雇主也是一再推託延遲,在我緊迫盯人,不氣餒地持續跟催,加上老師及時且正確的指引下,終於完成第一階段的補償,當然其間也有雇主據說去年度考勤卡遺失的烏龍事件,故當時增添許多協調的複雜度。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動視野Logo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通訊》由2013年5月開始發刊,未來將每月一刊,我們會不定期刊載勞動權益相關的時事議題評論分析,並設置【勞動之友心聲】會員投稿天地,歡迎各位勞動之友投稿至本通訊,盡情抒發你的所思所想。來稿內容可以交換自己經歷過的勞資爭議過程與心情,或是談談自己對時事的評論,也可以分享參與各種勞工議題活動(如遊行)的心得和收獲。

勞動之友第二期即刊登了會員洪小姐的來文,談論她上了勞動權益課程後,協助女兒向雇主爭取勞動權益的過程與心路歷程。透過這些分享的過程,讓我們勞動者彼此交換、討論心中真正的想法,並進一步凝聚我們的共識與力量!期待您的分享,來稿請寄:arbeitskampf0501@googlemail.com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