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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林良榮助理教授‧邱羽凡律師‧ 張鑫隆助理教授
  • 【出版】勞動視野工作室
  • 【出版日期】201210
  • 【定價】新台幣250
  • 【購買方式】請合全國各書店或網路書店,團體購買特惠價洽詢,請來信:arbeitskampf0501@googlemail.com

 

SANY0041

 

 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簡介

我國工會運動長期受資本家和國家機器的強力壓制,力量迄今相當薄弱,不但絕大多數工會型態停留在廠場層級,工會幹部與會員的行動空間也飽受限制,使工會組織不易普及與發展,工人力量難以自主團結。勞工無論籌組工會、加入工會、擔任工會幹部或是參與工會行動,都可能引來雇主解僱、調職、減薪、記過等不當勞動行為的打壓或報復。尤其當工會組織發展處於萌芽階段,勞工與工會不易抵抗雇主無孔不入的威脅;即使工會籌組成功,雇主仍可能鼓動勞工退出工會或企圖干涉工會事務,並採取不當勞動行為,阻礙勞工行使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等「勞動三權」,不當勞動行為成為雇主鎮壓、甚至消滅工會力量的重要武器!

如何保障勞工行使勞動三權,在此情勢下益顯重要。經過多年研議,參酌美國與日本兩國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我國於2010年終於完成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的修法,並於201151日勞動節開始實施,此次堪稱勞動三法頒布施行以來的最大幅度修正。新修正勞動三法在《工會法》第八章〈保護〉與《團體協約法》第六條明定的不當勞動行為類型,包含:不利益待遇的禁止、支配介入工會的禁止、團體協約誠信協商義務,如果雇主違反相關規範,勞工與工會可以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當中的〈裁決〉一章,向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來獲得救濟,這可謂我國戰後集體勞資關係制度的重大進展。

然而,裁決制度是我國立法暨行政部門參考美國與日本兩國經驗所制定,並非透過我國勞動政治力量催生,因此國外經驗之參酌亦有其重要性,以對照我國裁決制度的施行現況來做一檢視與比較,故本書第一章先簡介裁決制度在美國與日本發展的歷史背景與立法政治意義,再分析我國不當勞動行為的立法政策。第二章則深入介紹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規範的內涵與運作;第三章評析我國裁決委員會運作迄今做出的多項裁決內容,包括解僱、考績、調職、獎懲,或是與身分上(勞工董事)有關的多種不利待遇,以及工會會員身分、會務假、代扣會費與阻礙工會運作的雇主行為,以期藉由歸納相關裁決決定的特徵,就不當勞動行為規範的未來發展,有所助益。最後,第四章第五章引介日本與德國保護工會行動的法制,前者以勞動委員會制度為主,後者以司法救濟制度為核心,以期開拓我國保護工會發展制度的視野,徹底落實勞動三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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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簡目

勞動視野工作室 出版序

本書簡介(中文)

本書簡介(English

推薦序一 陳信行戰鬥的權利、團結的權利,不靠神仙皇帝政府要人、而是靠自己職場的同事們集體的力量來保衛自己

推薦序二   朱傳炳勞工不僅要知法,還要修法,更要創法!

推薦序三 杜光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工會幹部在驚滔駭浪中的一點點小浮木

 

第一章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國際發展史及其立法政治意義:兼論我國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立法政策

前言

美國:自由貿易與勞資對等力量之確保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母國及其發軔

日本:勞動基本權與工會活動自由之保護政策二次戰後日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立法及其發展

台灣:政治民主化運動與工會自由化之契機工會力量軟弱下的台灣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建構

 

第二章 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救濟與工會保護

概說

我國不當勞動行為的實體規範

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行政救濟:以裁決制度為中心

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之評價

 

第三章 我國裁決委員會之裁決內容:案例分析與未來制度發展

我國爭議類型與裁決決定:制度運作之整體觀察

我國裁決個案的分析與整理:以10個裁決個案為例

未來的發展:裁決制度與司法救濟的關係以勞裁(100)字第2號的司法審查為例

 

第四章其他國家有關工會行動保護之法制(一):日本不當勞動行為的救濟與勞動委員會制度

日本不當勞動行為的行政救濟制度及其政策意義何謂不當勞動行為之行政「救濟」?

不當勞動行為的禁止規範與行政救濟體制工會團結行動之保護與勞資關係之行政介入

日本勞動委員會制度運作之概況

日本勞動委員會行政救濟制度之檢討與未來發展

 

第五章其他國家有關工會行動保護之法制(二):德國同盟自由基本與民事訴訟救濟

前言:面對不當勞動行為,鬥爭還是訴訟!?

德國集體勞動權(同盟自由)保障哪些權利?

工會行動的限制與「不當勞動行為」

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的重要類型

集體勞動權(同盟自由)的權利保護機制

對台灣法制之啟示

 

第六章 結論

 

主要參考書目

勞動視野工作室簡介

工人叢書系列之一《勞動法權益新解》簡介

 

附錄

附錄一、《工會法》第八章「保護」法規

附錄二、《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法規

附錄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章「裁決」法規

附錄四、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附錄五、裁決委員會的構成和運作

附錄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流程圖

附錄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

附錄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案件委任書

附錄九、詢問證人申請書

附錄十、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答辯書64

附錄十一、證人拒絕證言陳明書

附錄十二、調查證物申請書

附錄十三、和解書

附錄十四、撤回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事件申請書

圖表索引

1: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在各國之發展

2: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類型圖3

3:關係企業內發生不當勞動行為之關係圖

4:派遣勞動關係中發生不當勞動行為之關係圖

5: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事件之行政救濟審查程序

6:德國同盟自由的結構

7:德國工會之同盟自由的內涵

8:德國金屬工會之組織結構

1:我國不當勞動行為類型與法規範依據

2:與不利益待遇類型相關之裁決決定

3:與阻礙工會活動相關類型相關之裁決決定

4:其他不勞動行為類型相關之裁決決定

5: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事件處理之情形(地勞委之「初審」)

6:日本不當勞動行為事件處理之情形(中勞委之「再審查」)

7:日本中央勞動委員會再審查之平均處理日數

8:勞工對雇主侵害同盟自由而提起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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