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撰文/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拍攝:郭冠均)

 

 

本期(20139)《勞動之友通訊》的主題是「奇力光電歇業欠薪事件」。我們感到非常難受,勞動視野工作室連續兩期電子報的主題竟然都與關廠欠薪有關,奇力光電歇業事件還是在我們上一期談關廠工 人的通訊發出後沒多久就見報宣告惡性關廠。這些惡性關廠的故事十幾年來從未改變,除了企業名稱不同,其餘都是「亳無新意」的積欠薪資、積欠資遣費、積欠勞 健保費,以及動輒以億元計的龐大債務。

許多公司經營者轉投資、操作金融商品出現鉅額虧損、股東經營權糾紛故營運擺爛,最後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惡性關廠。平日那些經營者、董監事該拿的薪水紅利從不 推辭,公司倒閉他們卻人去樓空,連累的都是平日兢兢業業、早到遲退、爆肝加班的員工。當公司惡性倒閉,別說資遣費一毛都沒有,不少公司還連員工勞健保費和 勞退金都拿去填補虧損,而乖順的台灣勞工往往都自認倒霉。

高層亂搞導致企業「經營不善」、經營者拍拍屁股避不見面、留下驚人債務和一群茫然員工的爛戲早就不知上演了幾百回,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擺 在眼前,如果不介入公司的經營管理,不介入聞問與掌握公司真實資金流向,勞動者根本無法知道自己的公司真正的營運狀況,也根本無從得知自己的工作與勞動所 得有沒有保障。只 有勞動者組織起來,介入和掌握企業資金流向,才能確實得知自己公司老闆到底有沒有在努力工作,拿公司資產向銀行抵押取得的大筆貸款是否真的用在公司經營之 上,公司是真的虧損所以不能加薪,還是利潤都被老闆拿去買屋藏嬌或買藍寶堅尼賞兒子,經營者是否在掏空公司而讓我的工作隨時不保?

如果真心想擺脫被唬弄和宰制的地位,真心想擺脫隨時擔心受怕的處境,真心想終結賣肝賣腦後再被當垃圾抛棄的命運,我們勞動者只有認清事實,並且選擇最能根本改善自己處境的道路。如果無法面對現實,並團結爭取改變,那麼勞動者永遠就只有當祭品、獻上自己血肉、豐厚老闆利潤、被資本吸乾啃淨後再丟棄這個結局。

我們真心希望,台灣勞動者能勇於面對現實、並願意團結起來,砸毀自己身上的枷鎖。唯有如此,我們勞動者才能開始成為人,不再是資本用完即棄的垃圾。

 

==================================================================

【勞動視野論壇】奇力光電大事記

 

 

奇力光電成立於20069月,由奇美實業和奇美電子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位於台南樹谷元區液晶電視專區,專門生產LED背光模組。2010年,奇美電子因不堪金融海嘯衝擊、加上債台高築,在20103月正式被併入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電子,此後奇力光電成為鴻海集團與奇美實業共同持有之公司。

奇力光電目前資本額23.36億元,最大股東是群創,持股比率大約33.47%、奇美實業約24.76%、奇菱持股約5.35%。因為奇美集團與鴻海集團合併後出現經營權紛爭,以致奇力光電歇業後,兩大股東竟互相推託,無一願出面解決奇力龐大負債與員工欠薪問題。

2013年奇力光電出現債務危機至歇業大事列表(部分參考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奇力光電事件簿http://0rz.tw/p7nxw

 

 

日期

概要

2013118

奇力光電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獲得經濟部通過

2013710

董事長陳領請辭董事長暨董事職務

2013711

獨立董事劉玄達、羅來煌辭任

2013712

監察人奇菱科技辭任

2013724

總經理陳領請任

2013725

董事郭國祥、群創光電辭任

2013726

監察人張錦源辭任

2013731

奇力光電員工成立自救會

201388

群創董事長段行健表示會接收後段製程人員;
前段製程人員若有意願轉職至群創亦會協助。

201387

682名奇力員工領到7月薪資,但資方尚積欠資遣費約5千萬元、8月薪水約2,700萬元、56月勞退與健保費數百萬元、出差墊金80萬元,合計約8千萬元。

2013812

召開奇力光電第一次勞資協調會議,勞方由副總經理朱長信等十人代表出席,資方則無代表出席,奇力最大股東群創光電與奇美實業亦未派代表與會,協調會形同流會。

2013819

針對奇力光電未依規定向健保局和勞保局繳納567月份的員工勞健保費自負額及勞工自提之退休金,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正式委託律師,代員工向臺南地檢署告發奇力光電董監事共7人涉嫌業務侵占罪。

2013826

三百名奇力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奇力關廠自救會訴求:一、母公司償還員工的資遣費、預告工資(共計八千餘萬);二、母公司應接受關廠失業的員工;三、台南市政府提出修法,避免下一個關廠案出現;四、母公司收購員工認股。

201392

群創董事長段行建允諾台南市長賴清德,奇力員工至群創任職者,將採計奇力公司的專業年資及工作年資,惟採計工作年資者,不得向奇力公司要求資遣費。

 

 

 

延伸閱讀:

毛翊宇/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2)從奇力光電關廠事件談起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蔣闊宇郭冠均/南科一夢:奇力光電關廠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54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