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勞動新訊(新聞、活動)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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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病態責任制,從準時上下班做起!


今天是初六(2/15),有些公司初五迎財神就開始上班~有些人可以享受九天的假期 有些只能享受六天 或是五天就得開始上工…沒有連假沒關係 至少 不要白白加班 !!而且今天要上班的 下周六就沒必要補班 !!

準時上下班!準時走!一起走!不要怕!沒有足夠的報酬 就不要超時加班!
歡迎各位拍下「我在XXX準時下班」的照片上傳(或不拍照打卡),例:「我在HTC新店廠6:00準時上下班 我不加班!」,再上傳至台灣電子電機資訊工會的Facebook行動網頁:http://www.facebook.com/events/483692155025700/。

之後,新的一年,我們也要準時上下班!我們每天都要準時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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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國各地爆發惡性關廠風潮,後來各自救會組成「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包括聯福製衣、福昌紡織電子、東菱電子、太中工業、東洋針織、路明電子等自 救會,發動激烈抗爭,例如軟禁老闆、臥軌、絕食等,要求監督退休金失職的勞委會「代位求償」,先將資遣費、退休金發給工人,再由國家向老闆追討。勞委會為 了安撫抗議群眾,於1997年7月推出「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以貸款形式發給了「代位求償」的金額。16年後,勞委會卻到法院告工人,要求工 人償還「貸款」。於是各自救會重新運作,加入了1998年擋大專聯考考生抗議的耀元電子自救會,以及苗栗地區的興利紙業自救會。串連抗議勞委會的惡劣討債行動。(請參閱全國關廠工人連線FB:http://www.facebook.com/ShutdownButNotShutup)

 

歡迎大家以任何方式,出錢出力持全關工人,這個社會會往哪個方向走,取決在我們的手裡。

捐款帳戶:大眾銀行 圓山簡易型分行(代碼814)
戶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帳號:108-1009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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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圖片轉貼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

華隆員工罷工目前仍無限期持續中,如果您不能到場支持,也希望您能捐款幫助:

戶名:苗栗縣華隆股份有限公司頭份總廠產業工會,帳號:021005638582 土地銀行頭份分行(土地銀行代號:005)

相關問題,請洽胡秘書:0932956051


別家廠商都在調薪,而華隆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降薪,動不動就說虧損連連,到現在虧了十幾年還在「屹立不搖」地虧損…常在想,現場(指生產線──打字員 註)的人們,是否有忍者龜的本領,亦或是向前(錢)看齊的精神,那麼的耐操,而且薪水少得可憐,加上中、夜班津貼才有勞委會規定的基本工資(18,780 元)。最讓人心痛的是12小時工作,前8小時應是基本工時,後4小時應算延時加班,但華隆卻說不算。/華隆員工 阿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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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苦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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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職災座談會
主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
協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台灣法學會社會法與勞工法委員會
課程時間:101年6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上午8:30開始報到)
課程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三會議室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捷運中正紀念堂站四號出口)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6月29日  (本場研習課程免費參加,不需繳費)
傳真報名:請填妥報名單後回傳公會 傳真號碼:(02)2391-3895,2391-3714 報名。
線上報名:◎ 會員請直接上公會網站 http://www.tba.org.tw/,登入您的帳號、密碼後直接報名即可。◎ 非會員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jeans@tba.org.tw或傳真 2391-3714回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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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與圖片引用自工傷協會:http://www.hurt.org.tw/ap/index.aspx)

協會從1992年成立至今,長期以來,對抗勞動環境中的工作傷害及壓迫,工傷受害者因而起身戰鬥,從不停息!這是你我的共通經驗。
 

 

從個別的工傷問題到制度與結構的問題,我們無役不與,也因此對抗雇主及服務資本家的政策,是我們必須而為的行動,也因此這樣對抗使協會在資源上,無法獲得 政府與僱主的親睞,正因為我們為爭取勞動安全,而爭取到了一些成果,如勞保乳房殘廢給付的開放、過勞症的開放、職災精神疾病的開放、職災勞工保護法的立法 等等,但這些改變也提高了僱主成本與服務資本家的政策受阻,而我們的代價是,掌握最大資源的政府與僱主,是不會提供協會成長? 瑣鷛|,甚至打壓,當然也不會給任何資源或捐款,加上大型社福機構的瓜分社會捐款,這也加重了協會經費與收入不足,這也會影響第一線的服務工傷者協助心理支持與培力、直接服務每年有300人、諮詢2000人次、協助工會工安預防及推動政策修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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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2531),是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SACOM) 與香港民間組織第三年來到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周年股東大會,抗議其內地工廠惡劣的勞動待遇。遺憾的是,富士康一直漠視民間團體對其營運的監督與建言;富士康的母公司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更大放厥詞,聲稱「血汗工廠有何不好?」,態度囂張,明顯地反映富士康無意真正改善工人勞動條件,亦間接承認過去兩年以來的所謂改善員工福利待遇,不過是虛偽矯飾的公關工程而已。

 

2010年以來,SACOM曾先後發表多份調查報告,揭示深圳、成都、鄭州等地的富士康工廠用工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規。今年初,蘋果公司加入公平勞工協會(Fair Labour Association, FLA) ,在富士康首肯之下,指派調查員在富士康進行調查,亦發現克扣工資等大量違法問題。其時,富士康表示願意對部分違規作出補救。然而,當SACOM今年35月繼續在鄭州及深圳富士康調查,不但工人並未知悉FLA對工廠整改的建議,以至工人根本無法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執行;同時,SACOM 更發現富士康仍然存在無償加班、過度加班、管理嚴苛等違法違規的問題,可見早前富士康承諾改善工人待遇,只是空談。

 

更為無恥的是,郭台銘在4月底在台灣宴請200名大陸員工時,無視部分車間工人集體罷工、揚言集體自殺的抗議,竟表示「血汗工廠有什麼不好?只要合符法令,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富士康違反國家勞動法規,剝削工人的勞動成果以獲利,工人工資低生活欠保障,企業工會由管理人員操控,保護工人權益上不作為,工人甚至被訓戒不許對媒體或調查人員揭露工廠真實待遇,工人根本無法為自己的辛勤勞動取回應有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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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勞動事務管理班招生 (2)  

 

訓練單位名稱: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

上課地點:330-53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59(桃園縣政府旁勞工育樂中心2)

*諮詢專線:03-3780836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本會為桃園縣政府勞資爭議委外承辦團體,近三年來累積了上千件的勞資爭議處理實務經驗,深刻了解公司人資人員及受雇者缺乏正確的與人事制度設計相關的勞動法令實務知識及經驗,因此根據本會的實際經驗及人資與受雇者的需要設計此課程,希望藉由此課程幫助公司人資人員及受雇者於人力管理或勞資關係間事先有效預防勞資爭議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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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自由主義橫行、政商勾結不斷、貧富差距擴大的年代,受雇者唯一的武器就是團結起來,組織起來。
在台灣的工運史中,曾經有許多年輕知識份子投入了工運的行列,與工人並肩作戰,一起抵抗社會、經濟與政治的不公義。
如果您不願意繼續看到受雇大眾的向下沈淪,如果您對於經濟果實的不公分配感到憤怒,如果您願意與工運伙伴們共同實踐戰鬥,這個營隊是為妳/你而辦的!

時        間:2012年1月16-18日
地        點:高雄市產業總工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4樓,捷運紅線獅甲站)
主辦單位: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
參加對象:歡迎具備以下資格的朋友報名參加:
             大二以上,三十歲未達,對於勞工運動有興趣,並且具有校園公共性社團以及公民團體參與經驗,或者曾經參與過任何直接集體行動者。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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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 – 2011年11月17日 下午3:54

新聞來源:http://0rz.tw/OmLb2

勞委會今天(17號)公布最新一波排除適用責任制、可以超時工作的特定行業和工作,包含一般旅館鋪床工、托兒所保育員,醫療保健服務業的九種職務人員等,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生效,不能再超時工作。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由於社會各界和立法院的建議,勞委會這幾個月來邀集勞資雙方和學者專家討論,對這三個產業的二十二種工作達成廢除適用責任制、超時工作的共識。在廢止適用的期限生效前,勞委會訂出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做為超時工作者最高工時上限的規範。

潘世偉:『第一個行業最大的就是醫療保健服務業,那麼另外第二個就是有關於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輔導員,這裡面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還有監護工等,第三個部分就是托兒保育員,我們也決定在102年1月1號起排除適用。』

潘世偉表示,醫療保健服務業包含國軍醫院及附設民眾診療處,將分兩階段公告排除適用,第一階段包含五種特定場所的清潔人員和九種場所及部門的醫事及技術人員、研究員、工程師等,再加上一般旅館業鋪床工,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公告排除。

另外還有六種醫療場所或單位的醫事及技術人員將從民國103年元旦起公告排除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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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展訊息:http://labormovie.blogspot.com/

主辦單位: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高科技冷血青年 

辦理地點: 台北、桃園、新竹及其他協調放映場地

影展六大主題:

 

一、影展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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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名參加,前五名報名者,可獲贈「勞動法權益新解」一本!

 

主辦單位:勞動視野工作室、桃園群眾服務協會

 地點:台北市勞工教育館3樓教室(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87號)交通方式:搭乘捷運: 請到圓山站下車走2號出口,搭乘公車: 請搭11126266280288290303(含副、區間)304()41616618於就業服務中心站下車 )

 

時間:2011924(星期六)

對象:工會幹部、有志成為工會幹部及對此議題有興趣者。

報名方式:請於100920日前,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報名資料(報表請見下方表格),即可。

報名費:免費。此工作坊未申請任何政府經費補助,採「募款方式」以支付各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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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超時拒爆肝 勞團籲修法

新源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7/5/2wg1h.html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工作時間太長,看不見小孩醒著的樣子。」今天是父親節前夕,數百名勞工上午聚集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前向勞委會陳情,盼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消滅超時工作終結責任制。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勞動黨等團體,上午動員數百名勞工聚集在勞委會前。勞工戴著「廢除84-1」的面具,高呼「反對超時工作」的口號。現場也祭悼因過勞失去寶貴生命的勞工,並「焚香獻肝」,向勞委會遞上陳情書。隨後也發動遊行,希望喚起各界重視。

電資工業代表指出,勞動基準法規定8小時工時,但很多公司面試時就表明是責任制,甚至還在合約上白紙黑字寫明,由於勞方往往沒有和資方平等協商的實力,只能被迫接受;而企業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常將3個人當5個人用,但企業利潤不該是從剝削工時而來。

保全業代表也指出,保全工作常遇到超時工作的問題,12個小時是家常便飯,根據駐點不同,甚至有到15個小時的狀況,每天回家幾乎都很難遇到孩子醒著的時候,小朋友也常抱怨看不到爸爸。

勞團代表表示,勞基法第84條之1是針對某些特殊工作性質,由勞資協商合理的工作量,但被不少公司拿來濫用「責任制」,變成工時無上限,尤其科技業和保全業特別嚴重,過去也傳出不少過勞死案例,大家今天站出來就是要反對超時工作,並希望廢除勞基法84條之1。

勞委會表示,已經聽到勞工的心聲,針對企業不給加班費或讓員工超時工作等狀況,除了啟動掃A專案,進行大規模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外,也歡迎民眾申訴,勞委會一定會優先處理並進行調查。

至於勞基法84條之1,勞委會表示,已接獲外界相當多建議,現在也正在檢討條文的內容和適用性,未來可能會調整工時規定、限定的工作性質,甚至是廢除條文,預計11月會有初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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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律師在職進修「新勞動三法實務應用與律師角色」課程

主辦單位:彰化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

主講人:邱羽凡律師(學經歷簡介: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律系碩士,曾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研究處處長,現任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部資深研究員。)

預定參加人員:彰化律師公會會員、法扶覆議委員、審查委員暨扶助律師

課程時間:100年8月27日(週六) 上午9:00~12:00 共計3小時

課程地點: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員林鎮萬年路三段236號)

報名方式:請於100年8月19日前傳真報名表或電洽彰化律師公會報名(電話:04-8346627 /傳真:04-8381391)

*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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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審核適用勞基法84條之1保全人員及監護工約定書審查標準說明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http://0rz.tw/rGfGU


今年年初屢有媒體揭露保全業之保全員因工時過長,猝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死亡之案例,引發各界正視適用勞基法84條之1 相關工作者工時過長的議題。本市勞工局甚為關注保全員勞動條件問題,於99年12月已委託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完成「論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工時基準及因應之道-以高雄市保全業保全員為例」研究案,因而引發輿論熱烈討論。

勞委會表示為擴大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因應部分工作性質特殊之工作者能順利適用勞基法,於85年12月間增訂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關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雇主在參考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且不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下,得與該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另行以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關機關核備,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因兼有間歇性、監視性及工作性質特殊等特性,該會於87年7月27日公告其為適用前開規定之工作者,勞雇雙方得針對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另行約定,排除在正常勞動條件之外,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在審酌工作特性、勞動密度、法定勞動基準且不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之前提下本權責審慎核處。

惟勞委會並未訂立審查標準,任由各地方政府自由審查,寬嚴不一,一國多制,問題層出不窮,直接受害的還是基層勞工,致因工時過長醞釀成職業災害等情事逐一浮出,該會迫於外在壓力不得不正視此事,於99年12月17日修正「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暨100年5月發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84條之1保全人員工時審查方有所參考依循。

又台北市政府參考上列指引,於100年6月21日公布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審查基準,將38類工作者分類並限縮工時,立意良好,本局表示肯定。惟其自行公布將以勞務提供地為管轄機關,與勞委會現行以事業主體所在地為管轄機關不合,勢必衍生與其他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權限爭議;以4周(28天)工時為審核計時單位,與現行薪資制度以全月為周期顯有出入,造成工時降低之假象,容易曲解及混淆視聽,且增加業者、勞工及主管機關計算薪資的困難;且其將醫療保健服務業綜合歸納成1大類,未仔細探討其中不同專業之工作型態對合理工時的需求不同,以護理人員為例,其超時工作現況仍未能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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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公布8類適用勞基法84條之1工作者工時標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 http://0rz.tw/VzVsC


【新北市訊】為了降低勞工過勞猝死風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28日)公布8類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行業別的工時標準。未來勞工局將透過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勞 工局長高寶華指出,勞基法第84條之1賦予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不過「責任制」、「變形工時」盛行,導致勞工過勞新聞事件不斷,引起社會極大關注。他表 示,如何合理調降彈性工時、確保勞工身心健康,已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普遍共識;勞工局也針對轄內歷年來提出書面審查的行業別,進行合理工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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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提供:汪英達/工運工作者)

基本工資調漲5.03% 每人可多900元

時間:2011/7/21 16:22 撰稿‧編輯:李憶璇

新聞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08548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天(21日)經過多方討論後,最後敲定基本工資調漲5.03%,由新台幣17,880元調漲至18,780元,多加900元;時薪也從每小時新台幣98元調漲為103元。

儘管勞資雙方對於基本工資的調漲意見紛歧,難有共識,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歷經5個多小時的會議,最後仍然參考學者建議,宣布調漲基本工資至新台幣18,780元,漲幅5.03%。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她在勞資雙方間多次斡旋,希望縮短調薪差距,其中資方代表從一開始打定主意不調漲,逐漸退讓為可接受2010年調漲3.47%的比例;至於勞方先前提出的基本工資的3個版本,1萬9、2萬1與2萬3也都被打回票,最後定出調漲900元的結論。

而就在勞資雙方毫無共識的狀況下,委員會最後參考學者意見,在考量經濟成長率與物價上漲指數後,認為應該調漲4.96%,也就是新台幣18,767元, 但為取整數,決定最後調漲900元。王如玄說:『(原音)整數處理後,我們的調幅是5.03%,就是月薪的部份調整900元,時薪的部份調整到103元, 從98元調整到103元,這是目前我們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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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主講者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陳文育受邀至聯合報工會進行勞教活動)

20011711日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以「勞動法權益新解」一書作者之一的身份,應邀至聯合報產業工會進行勞教,並以該書作為講題的內容,內容涵蓋了勞基法適用的判斷、職災的認定與相關權益、工資和工時、勞保與勞退制度等。除了法律的講解與案例的分析,並提供較為實用性的方法,以協助解決勞資之糾紛,如:勞資爭議調解、勞動檢查、法律扶助等要如何申請、如何撰寫存證信函、如何善用法院支付命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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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時的勞教課程,工會幹部踴躍地提出問題與看法,在在顯示出台灣多數勞動者對勞動法律知識的欠缺與對國家機器長期傾向資方的不滿。使得課程在延長了將近三十分鐘,欲罷不能的情況下,還是必須結束此場勞教。雖然課程是有結束的時刻,但勞動者權益的爭取是需要不斷持續並有更多人的投入與關注,被壓迫與被剝削的一方,才有可能獲得較為公平的對待,進而也才能建立一個適合多數人生存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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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導照片來源:聯合報工會)

 

註:《勞動法權益新解》訂購資訊:http://travaillersousloi1.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6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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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陳文育受邀擔任永和社大勞工權益與保障課程課程講師之一,工作室與中華電信工會出版之《勞動法權益新解》為課程指定閱讀資料,課程期間(2011.9.13—2012.1.16),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以下資訊轉錄自:http://www.community-univ.org.tw/?q=node/1757)

 

 

◎勞工大學課程/勞工權益與保障

 

課程時間:週五晚上7: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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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勞委會調查全台有70萬人被雇主A走加班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13)日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本週公布首波公司企業名單。


因為國內企業主,動輒將「責任制」掛在嘴邊,使得加班對許多人來說,已是「標準配備」。有鑒於此,勞委會特別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而12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近一年來,全國有5成勞工有加班情形,但當中有1成2(約70萬人)形同遭雇主A走加班費。


郭芳煜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將依過去有申訴案件、有違法案例、公司規模大小與性質為優先 檢查對象,將於勞委會網站上專區公布違法企業、負責人名單,違反者依勞動基準法處以2萬元到30萬元罰鍰,預計在本週公布首波名單。


7大企業為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將是這是勞檢優先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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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首度針對勞工進行工時等勞動條件調查,結果有兩成六受訪者表示,近一年曾有一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換言之,每4名勞工就有1人曾違法超時工作。反應超時工作,進而影響健康及家庭者高逾4成,意即110萬勞工深受過勞之苦。

勞委會鎖定投保勞保的勞工,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結果顯示,每日加班超過勞基法規定的12小時者有26.75%。近1年曾有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勞基法規定者有13.05%,另假日也要上班者有9.20%。若以性別觀察,加班現象都是男多於女。

值得主管機關警惕的是,雇主大多片面訂定加班及例假日上班規則,高達74.27%勞工表示公司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僅25.73%勞工表示曾被告知,或公司明訂加班規定。

若以行業別區分,8成以上的服務業都沒有明確告知勞工加班規定,其中「教育服務業」未告知比例最高90.69%,「住宿餐飲業」高達88.34%,其他如「批發及零售業」、「不動產業」等,未告知或未訂定加班時數規定比例都在8成以上。

半數勞工近一年都曾加班,原因以「工作或會議太多」占60.51%最多,其次是「賺加班費」10.49%,「主管要求延長工時」占9.83%第三。

勞委會進一步詢問勞工,加班對生活影響,4成勞工認為「已影響身心健康」,若是經常加班,認為身心健康受影響的比例更攀升到71.41%。4成受訪勞工同時認為,加班對勞工家庭生活也有嚴重影響,若勞工屬於超時加班者,影響家庭生活的比例更提高到70.89%。

特別的是,公司規模越小,勞工對目前與家人或朋友相處時間滿意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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