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程(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生、台大工會法務顧問、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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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刊於勞動視野工作室2013年12月《勞動通訊》第八期)

 

關乎台灣各大專院校學生助理勞工身分及組織工會權利的台大工會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3117日作出宣判,駁回原告台灣大學請求撤銷台大工會資格的訴訟請求,全案雖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但對於台大工會---這個台灣歷史上第一次大學校園內、以具有學生身分勞動者為主的工運組織行動嘗試而言,可謂達成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台大工會事實上早於20121月 即依工會法之法定程序召開發起人會員大會宣告成立,然而兼任助理、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等具有學生身分之勞工認定爭議,卻在成立登記階段「卡關」二度遭到 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工局以否定其等之勞工性格為理由而否准工會成立,因此台大工會的法律鬥爭戰場,乃意外的在過去一年半中,都集中在「學生助理是否是勞工」 的糾結中,其間歷經兩次訴願階段皆獲勝,使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成功撤銷北市勞工局的否准成立處分,且在201341日正式獲得成立,但作為雇主的台灣大學仍然提起了行政訴訟,以「學生非勞工」的邏輯請求法院應撤銷台大工會登記,因此,本次判決駁回台大主張的意義,即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學生為什麼是勞工?

台大工會的論述一直主張,大學與學生之間存在「學校vs學生」以及「雇主vs勞 工」這樣雙重的法律關係,而事實上在這樣的法律關係中,也造成事實上學生在大學內部的「雙重身分、人格從屬關係」地位,兩種法律關係可以同時存在不相牴 觸,但兩種事實上的雙重身分關係,卻造就學生作為勞工可能比起一般勞工更為弱勢的處境。於此同時,大學的環境也正在劇烈的轉型,伴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席 捲,大學也在學術資本主義的邏輯中迅速整合進全球化的產業生產關係中,在大學的勞動現場,學生除了學習與研究的角色之外,更以非典型僱用勞動者的形態,進 行輔助教授進行教學或學術研究產出、乃至佔大學產業極重比率的產學合作計劃勞動之中,成為學術生產關係中重要的勞動力來源。然而,因為傳統師生關係的想 像,學生不但受到同時作為教授與執行雇主業務指示權的教授雙重的支配,更因為是學生的身分,導致被意識地排除在所有現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的保護之外。因 此,意識到自身作為勞動者且開始邁出組織工會以捍衛自身勞動權益的一步,就成為台大工會出現所代表的最大意義。

 

工會」作為突破學運爭取校園民主瓶頸的新嘗試

再回來談台大工會組織運動的起點,其實是2008年所爆發的台大校方片面大幅刪減研究助理助學金事件,該事件所凸顯的根本問題,其實一直存在台灣的大學校園中:即便學生作為大學構成的一分子且具有大學內部一切公共政策決策的利害關係人身分,大學內部的現實,卻是學生始終欠缺對於校園公共事務之參與乃至決策的民主機制。

因此,台大工會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即是藉由學生組織工會,在勞動法的「協約自治」框架下,從學生兼具勞工身分之處著手,開啟一條新的且平行於「大學—學 生」法律關係的法律關係,也就是以團體協商架構下的法定勞資對等地位,將學生自治組織轉化、提升為「雇主—工會」之對等契約關係下的當事人,使得學生得以 藉由行使法律所保障工會的團體協商權,以突破過往學運爭取校園民主的制度上瓶頸,創造一個新的校園民主化的轉型契機。實際上,台大工會已經在訴訟勝利後, 正式與台灣大學展開建立恆常性團體協商機制平台的談判,未來內容將不僅是關於學生助理的勞動條件、更可能擴及大學校園其他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乃至所有校園公 共事務的決策。

未來,也期望藉由台大工會的組織擴大以及行使團體協商的過程,組織更多大學校園中的學生勞動者開使關注自身的勞動權利與參與公共事務,而使的台大工會運動也 因此可以視為大學內部勞動教育的一環,讓學生——這些未來的勞動者們在大學階段即有機會認識勞工議題與工會的功能,並及早培力學生養成勞工意識與公民意 識。台大工會運動作為新興工會的一環,所有過往在大學領域中未有嘗試、辯論與挑戰都正要開始,而大學共同體必須被改變!

 

 

 

*延伸閱讀

報導:台大工會案 法院認定學生助理是勞工

台大工會網站:http://ntu-laborunion.blogspot.de/

台大工會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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