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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發現全台竟有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走加班費。其中四十萬勞工因雇主宣稱工作性質屬責任制,沒有加班費可領,數量高達勞委會核定的十萬名責任制勞工四倍,顯見責任制被嚴重濫用。

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將全面啟動「掃A專案」,針對一萬家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抽查。

為 了解勞工工作情況,勞委會首次針對全台五百七十萬名勞保受僱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結果發現,最近一年來有將近半數勞工曾經加班,卻有高達七十萬勞工未領加 班費也無補休。其中又以「金融及保險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居前三名,且薪資越高的民眾,未領加班費情況越普遍。

勞 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說,雇主不給加班費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告知是責任制」,換算成人數約四十萬名。其餘則有勞工擔心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不 敢提出申請,或公司採補休取代加班費,卻因工作負擔太重沒時間休。另外也有少數勞工因責任心強,不計較公司沒給加班費。

對於這樣的數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急忙滅火,表示將針對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抽查一萬家。一旦發現雇主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加班費,可處兩萬到卅萬罰鍰,並公布於網站。一旦勞工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檢舉。

調查同時顯示,平均每四位勞工就有一位曾違法超時,且高達七成四勞工表示公司從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其中又以服務業居多。加班原因主要是「工作或會議太多」(占六十點五一%),其次依序則為「賺加班費」(占十點四九%)及「主管要求」(占九點八三%)。

勞工對責任制相關法規認知方面,五成六的勞工不知「責任制勞工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勞雇雙方簽訂書面協議,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另也有五成五勞工不知「雇主如果沒有和勞工簽訂書面協議,便貿然採取責任制」,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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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年8/11(四)~8/13(六)

地點:高雄市勞工育樂中心澄清湖會館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5號

一、簡介
有專業的在職培訓卻還要我們付出高額離職違約金,而號稱要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其政策卻不斷向資方傾斜,即使資方​違法了,政府還是唯唯諾諾地用協調、調解等機制勸勞工維​持「勞資合諧」。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中求生存,你,活得甘​心嗎?在追求社會公義的道路上,有成功、也有挫折;有無奈、​也有奮起。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更多同行者、聲援者.​..”...現在,我們需要你與我們同行。如果你有意願一同參加這個​抵抗剝削的行列,從參與夏季志工培訓開始,組織方法、勞​動法令、政經分析、實戰經驗,一起讓社會改革成為可能!​你的熱情參與將是改革的關鍵!


二、課程
對付惡老闆的法寶:青年勞工不可侵犯的十個權利
教育私有化與勞動彈性化下的全球青年處境-法國社運與台​灣經驗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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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病假或請生理假,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雇主不得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應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之標準請普通傷病假。請假時,原則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亦可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雇主恣意拒依病假規定給假者,可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論處,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立法院100年6月13日三讀通過後之罰則如公布施行後,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之罰鍰。


勞委會同時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惟勞資間本來應以誠實互信之原則相互對待,雇主雖得要求提出證明,但同一人請生理假之原因通常固定,雇主若要求每次生理假都須提出醫師證明,則非屬必要之範圍。雇主恣意拒絕給假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


勞委會再次重申:病假或生理假等法定原因之請假,旨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雇主應確實遵守規定,不應以包括「要求勞工當日親持證明請假」、「要求持憑教學或地區醫院診斷書證明」、「要求先請特別休假」…等脫序之技術性手段刁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法令情事,勞工可就進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即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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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轉載自:

群眾服務協會 http://www.spa.org.tw/?p=221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2834


一、招募緣由與目標

(一)由於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以下稱本會)多年來,在桃園地區從事勞工服務工作與社區貧窮家庭關懷服務工作。如今與桃園在地從事服務之青年志工團體合作 進行兩個月為期之志工培訓計畫,願以桃園地區為基層培育土壤,提供桃園在地有志關心社會改革、具備服務熱忱之青年學子,關懷底層的機會,期許青年學子在服 務弱勢勞工和貧窮家庭的過程中,同時學習到尋求各種資源和力量幫助弱勢、凝聚力量。服務範圍將涵蓋桃園地區之工廠與農村,協助對象包含桃園地區勞工、農 村、青少年與單親婦女、外籍配偶等。

(二)運用桃園地區各領域之青年力量,共同協助本會強化服務民眾品質,鼓勵在地青年知識份子轉向人民,生根鄉土,深耕基層,使桃園成為一個正義和進步力量凝聚的地方。

二、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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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是勞動者、填下您在職場上遇到的5個勞資糾紛問題,我們不但為您解答,還免費送您新書!

 

您是保全員公家機關的清潔工建教生工讀生醫院護理人員社工員工程師嗎?您在工作上是否曾經遇到裁員減薪、外包派遣、無薪休假、強迫補休不給加班費、想請育嬰假卻被解雇的問題,或是這些問題正發生在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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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請參下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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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權益新解》於2010年12月發行,本書作者與苦勞網合作,舉辦「贈書徵文活動」,數量只有五本,想要讀書寫評論的朋友要快!方法很簡單,只要來信苦勞網信箱coolloud@gmail.com,並附上寄書地址,我們就會連繫本書作者,為您寄上這本書,並請您在收到書之後四週內,撰寫書評或心得一篇,投稿到苦勞網刊登。

 

《勞動法權益新解》簡介:http://travaillersousloi1.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29.html

 

  (以上轉載自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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