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這幾年,台大的研究生助理遭遇了三次大減薪、薪資不準時又不固定,還有被凹薪資、簽領人頭 帳、強迫勞動的情形。今年勞委會作出訴願決定,承認兼任教學助理(TA)、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RA)、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但 台大不僅未履行自身的法律義務,反而提過行政訴訟,推卸雇主責任。然而,就在昨日(11/7)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大敗訴。對此,台大工會針對此次判決以及學術產業勞動狀況於11月8日之記者會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第一、要求校長:履行法律義務,落實社會責任,改善學術產業的勞動條件!
第二、要求台大放棄上訴,積極與工會協商,改善勞動規範!
第三、呼籲各大專院校檢討勞動處境,勞工團結起來爭取勞動保障!
(以上訊息與下列照片轉載自台大工會:http://0rz.tw/s1KVE)
(以下報導轉載自:http://0rz.tw/RYRdE 特約記者邱彥瑜 / 採訪報導)
勞委會今(2013)年四月做出訴願決定,認定國立台灣大學「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三者與校方之間存在僱傭關係。台大 不服訴願結果,六月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的決定,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11/7)判決台大敗訴,等於宣告學生助理是勞工,兩年來,「學生是不 是勞工」的爭論暫時畫下句點。不過本案台大仍可上訴。
台灣大學近年發生數起延遲發放、無預警減少學生助理薪水等損害權益案例,台大研究生遂於2011年籌組工會,但卡在學生助理與校方之間的僱傭關係難 以確認,申請兩度遭台北市勞工局駁回。工會向勞委會提起訴願後,終於在今年四月確認「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劃臨時工」、「教學助理」與台大校方之間的 僱傭關係,並成為全台第一間以學生為主要發起人、大學為事業單位的企業工會。
台大不服訴願結果,六月間對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訴願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月24日進行言詞辯論時,台大委任律師以「夫妻關係下的家 務零用金」、「鼓勵小孩做家事的零用金」類比,認為研究生獎助學金也是誘發學習的動機;勞委會則反駁,師生關係並不影響雇傭關係,兩種身分關係可同時存 在。
除了台大之外,各校減薪、超時工作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像是今年三月,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也曾抗議政大擬漲學費,同時還打算刪減7%的研究生助 學金。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此判決讓工會在政治實力上,更能與作為資方的台大對等協商,更重要的是,適用範圍不限於臺大校園,未來其他學校的學生若 想組織工會,也可依據此訴願決定,免除勞工身份認定的窘境。
對外的訴訟告一段落之後,林凱衡說,台大工會要回到學校裡面,鼓勵大家加入工會。首要目標是找出各系所助理對於基本勞動權益的共識,像是最低薪資、 最高工時以及準時發放薪水等要求。對台大來說,本案仍可繼續上訴,不過林凱衡也呼籲台大不要再執著於曠日費時的訴訟上,應該多投注資源於學生身上。
雖然宣判僅是短短幾分鐘的時間,但從六月台大提告到現在,歷經150天的煎熬,台大工會決定在明天(11/8)早上九點半,除了呼籲校方履行法律義務外,也將在台大傅鐘前發放150片雞排,邀請每一位支持台大工會的「雞排英雄」前來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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