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勞動視野論壇 (2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針對日月光遭停工乙事 資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不得轉嫁給正職勞工或派遣勞工

勞動視野工作室

2013/12/27

 

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強酸含鎳污水案,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經過十多天的稽查,12月20日下午終於決定要求日月光K7廠將產生污水的晶圓製程局部停工,對此,我們提出以下聲明:

 

第一、員工薪資照領且不得變相減薪

日月光高雄K7廠局部停工約影響1,906名製造晶圓的勞工,依照勞委會的看法,至少在停工原因可歸責於雇主的情形下,雇主應照給停工期間的薪資(勞委(83)勞動(2)35290號函釋第1項第1款參照)。這次停工起因於日月光偷排廢水、違反環保法規以致遭行政機關處罰,當然可歸責日月光資方,因此應照給薪資。據報導,日月光資方表示停工期間「薪資照發」,這本是資方應盡的義務,不值得特別稱許。勞工反而要追問:資方說的「薪資照發」會不會扣掉各種名目款項(如津貼、獎金)後只給底薪呢?事實上,不論何種名目,「薪資」就是勞工在正常生產情形下所能領取的一切報酬總額。受停工影響的勞工應要求資方照發過去正常生產情形下的薪資,若有絲毫減少,就是變相減薪,而有違「薪資照發」的承諾

 

第二、全體勞工共同捍衛派遣勞工權益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張智程(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生、台大工會法務顧問、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

勞動視野Logo

(以下內容刊於勞動視野工作室2013年12月《勞動通訊》第八期)

 

關乎台灣各大專院校學生助理勞工身分及組織工會權利的台大工會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3117日作出宣判,駁回原告台灣大學請求撤銷台大工會資格的訴訟請求,全案雖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但對於台大工會---這個台灣歷史上第一次大學校園內、以具有學生身分勞動者為主的工運組織行動嘗試而言,可謂達成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台大工會事實上早於20121月 即依工會法之法定程序召開發起人會員大會宣告成立,然而兼任助理、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等具有學生身分之勞工認定爭議,卻在成立登記階段「卡關」二度遭到 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工局以否定其等之勞工性格為理由而否准工會成立,因此台大工會的法律鬥爭戰場,乃意外的在過去一年半中,都集中在「學生助理是否是勞工」 的糾結中,其間歷經兩次訴願階段皆獲勝,使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成功撤銷北市勞工局的否准成立處分,且在201341日正式獲得成立,但作為雇主的台灣大學仍然提起了行政訴訟,以「學生非勞工」的邏輯請求法院應撤銷台大工會登記,因此,本次判決駁回台大主張的意義,即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學生為什麼是勞工?

台大工會的論述一直主張,大學與學生之間存在「學校vs學生」以及「雇主vs勞 工」這樣雙重的法律關係,而事實上在這樣的法律關係中,也造成事實上學生在大學內部的「雙重身分、人格從屬關係」地位,兩種法律關係可以同時存在不相牴 觸,但兩種事實上的雙重身分關係,卻造就學生作為勞工可能比起一般勞工更為弱勢的處境。於此同時,大學的環境也正在劇烈的轉型,伴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席 捲,大學也在學術資本主義的邏輯中迅速整合進全球化的產業生產關係中,在大學的勞動現場,學生除了學習與研究的角色之外,更以非典型僱用勞動者的形態,進 行輔助教授進行教學或學術研究產出、乃至佔大學產業極重比率的產學合作計劃勞動之中,成為學術生產關係中重要的勞動力來源。然而,因為傳統師生關係的想 像,學生不但受到同時作為教授與執行雇主業務指示權的教授雙重的支配,更因為是學生的身分,導致被意識地排除在所有現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的保護之外。因 此,意識到自身作為勞動者且開始邁出組織工會以捍衛自身勞動權益的一步,就成為台大工會出現所代表的最大意義。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撰文:陳文育,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

以下內容轉載自公視新聞議題中心:http://0rz.tw/PYLd7

勞動視野Logo

台灣的國民薪資所得過低,早已是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如鐵一般 的事實:唯有執政的官員還在那胡說八道、推卸責任,如江宜樺院長日前說2001年,法定工時由每週48小時縮減為兩週84工時,縮減的工時相當於調薪 12.5%、以及2005年實施勞退新制,企業提撥的6%,相當於調薪4%,有這樣的官員,人民該怎麼辦呢?

台灣走向低薪化的原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且關鍵的因素在於外勞的引進與基本工資的調漲。自1990年開放引進外勞,原規劃是補充性勞力,但早已轉變 為替代性勞力,至今年(2013)8月底已有469,199人,創下歷史新高;而基本工資則自1997年開始凍漲,一直停留在15,840元,一停就長達 十年之久,直至2007年在勞工團體的抗議與訴求之下,才開始有那麼一點點微薄的調升,從17,280→17,880→18,780→19,047,至明 年的19,273元,其間還發生了勞委會與行政院不同調,致使前任勞委會王如玄主委下台一鞠躬,究其因恐怕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基本工資要不要與外勞薪資脫 勾。

以目前執政黨所提出的台灣海港自由貿易港區,其設計不就正是以降低租稅和勞動成本為主軸嗎?美其名說是要救台灣的經濟,但實質卻是要犧牲台灣的勞工 與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那還真是豈有此理啊!不過在國家機器與資本家沆瀣一氣之下,雖不足為奇,但卻要深究其責,否則國家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一方面,由於一直有一批「便宜又好用」的勞動力在那裡,為了維持「競爭力」的優勢,所以就凍漲基本工資;另方面,政府又提不出像樣的產業政策與產業 轉型策略,於是就使得台灣整體的薪資無法向上提升、只能不斷地往下沈淪。雖然過去幾十年下來,總體經濟雖有成長,但勞工的日子卻是越來越壞,實質薪資倒退 了16年,且有超過25%的勞工是只領19K的基本工資,超時工作、過勞死層出不窮,如保全員每月工時高達300小時、大樓清潔工每月工資兩萬出頭、大學 畢業生22K,而外包與派遣盛行的主因不就是要降低勞動成本嗎?

在油電雙漲、物價飛漲,什麼多漲,卻只有薪資停滯不漲的年代,勞工是該求自保呢?自掃門前雪、努力提昇自己的競爭優勢….還是該團結起來,要求政府 制訂與實施有利勞工的薪資政策以及透過集體的方式要求雇主調薪呢?若整體的大環境是如此的不利於個別的勞工,那麼若只從個人的層次去面對與因應,那無異是 以卵擊石、緣木求魚罷了。然而,團結何其容易,考驗何其多,但若不自覺、不踏出第一步,怎會有改變的可能呢?那麼「薪」事也就只能自己知、艱苦自己受!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撰文/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拍攝:郭冠均)

 

 

本期(20139)《勞動之友通訊》的主題是「奇力光電歇業欠薪事件」。我們感到非常難受,勞動視野工作室連續兩期電子報的主題竟然都與關廠欠薪有關,奇力光電歇業事件還是在我們上一期談關廠工 人的通訊發出後沒多久就見報宣告惡性關廠。這些惡性關廠的故事十幾年來從未改變,除了企業名稱不同,其餘都是「亳無新意」的積欠薪資、積欠資遣費、積欠勞 健保費,以及動輒以億元計的龐大債務。

許多公司經營者轉投資、操作金融商品出現鉅額虧損、股東經營權糾紛故營運擺爛,最後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惡性關廠。平日那些經營者、董監事該拿的薪水紅利從不 推辭,公司倒閉他們卻人去樓空,連累的都是平日兢兢業業、早到遲退、爆肝加班的員工。當公司惡性倒閉,別說資遣費一毛都沒有,不少公司還連員工勞健保費和 勞退金都拿去填補虧損,而乖順的台灣勞工往往都自認倒霉。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奇力光電惡性關廠事件談起

 

 ◎撰文/毛翊宇(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拍攝:郭冠均)

  

【勞動視野工作室編輯室註】今年81日勞動視野工作室收到來自奇力光電員工的會員留言詢問:「敝 司因經營不善有歇業之計畫,原先有開廠內說明會,承諾會依法資遣,但是總經理以上及董監事皆於同一天請辭,面臨無負責人蓋章的狀況,連勞工局部份的資遣計 畫及資遣通報皆無,擺明就是假承諾安撫員工但是實質上是為拖延時間,請問這部份我們該如何自救來保障我們的權益,感謝。」豈料,在工作室提供諮詢建議後的第二天就在媒體上看到「奇力光電歇業 留56億債務」的報導。從這一天起,奇力光電的員工走上和台灣歷史上無數遭遇惡性關廠的工人所相同的道路…調解、陳情、找雇主、追工資、討資遣費要勞健保…,數十年來雇主惡性關廠的手法沒有變、工人處於危機的狀況也沒有變!

在勞資關係中,勞工相對於雇主本來就處於劣勢的地位,今天政府不但沒有在政策上糾正這種勞資不對等的狀況,反而在制度上放任雇主逃避責任,未盡監督雇主盡到法令上對於雇主最低要求的責任,也拒絕更改保障勞工的法令(例如近期關廠工人連線要求政府修改勞基法第18條,把雇主積欠的資遣費也納入墊償範圍之中,但未獲善意回應),數十年來的工人付的代價已太高,我們希望奇力員工加入關廠工人連線,共同扼止雇主與國家對勞工的制度性壓搾,讓奇力事件成為台灣惡性關廠的最後一例!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ssssssssssssssssss  

照片說明:關廠工人要求立院刪除勞委會對工人提告的律師費預算(攝影:苦勞網陳韋綸
 

(以下內容刊於勞動野工作室2013年8月《勞動通訊》第四期)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由多個在民國8587年 遭遇雇主掏空資金、企業惡性倒閉的勞工自救會所組成,包括聯福製衣、福昌紡織電子、耀元電子、興利紙業、東菱電子等自救會。這些遭遇雇主惡性關廠的員工不 少都是在工廠中工作超過廿年,為老闆的利潤奉獻自己大半青春年華、犧牲與家人孩子相伴的寶貴時間,最後老闆卻掏空公司資產,留下債務累累的企業一走了之。

這些惡性關廠的雇主也從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甚至把勞工自行提撥的勞健保費用也佔為己有,他們掏空的不只是銀行,更掏空了許多勞工的老年生活,讓他們臨屆中年、老年卻頓失所依。

這些工人的遭遇也突顯了國家勞動法令的殘缺與政府的怠惰,完全無法發揮事前監管與防範、保護工人生存的作用。經過這些勇敢的工人們的全國串連和奮勇鬥爭,我國才更新並推動了一系列與關廠歇業相關法令,並更新了勞動退休金制度為個人專戶制。

但令人難過的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工人們的鬥爭故事竟然在去年(2011年)又再起新頁,請各位跟我們一同關注「全國關廠工人連線」[2]的行動並支援他們的鬥爭這些年邁工人的鬥爭成果,將會決定你我與後代台灣勞動者的生活!!

 

[1]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在同一工作單位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雇主每月須從工資總額中提撥2%15%的勞工退休金準備金至中央信託局的退休金專戶存放。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