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動視野工作室圖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因此,本工作室特以本系列專文將以「簡單的表格」舉例說明一些「不該發生卻常見」之雇主違法應處罰的行為,讓大家好好的為雇主進行勞動基準法之總體檢,如發現有雇主相關可能涉及違法之情形,應主動進一步提出諮詢,以尋求救濟方法,勇於拒絕違法,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10310月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一)中已經解析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107139889):

Q1;關於「工資給付」,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Q2:關於「工時」,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Q3:關於「休假」,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本期將繼續解析以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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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羽凡/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員

 

德鐵罷工照片  

 照片說明:德國火車司機員GDL工會 2014年罷工行動(圖片來源:www.gdl.de/

 

今年(2014)115日開始,德國鐵路工人所屬的司機員工會(GDL,以下簡稱GDL工會)發起了本年度三個月內的第六度罷工行動,且行動強度較前幾次的罷工再次升級,不但範圍上擴及全國鐵路、時間上更達到約100小時,幾乎是德國鐵路1994年公司化後以來衝擊性最大的一波罷工浪潮(1)。相較於同期間其他產業中的罷工──諸如德國亞馬遜工人與德航漢莎工人的罷工等,此次德鐵工人的行動引起了更多的社會關注,其中雖不乏同情或支持工會的言論,然而卻出現了更多的攻擊聲浪,甚至德國總工會(DGB)主席亦在罷工宣告後,立即以公開言論批評GDL工會的決策。為何連工會都出面批評工會的行動?是否GDL工會的談判訴求脫離現實?又或者罷工策略有所失當?為何工會間的團結力量在鐵路工人的行動中消失?以下將這些問題談談對德鐵工人罷工的行動觀察。

 

GDL工會協商訴求與德鐵私有化下之勞動危機

德國自非典型勞動大量湧現以來,在無國家最低工資的保障下(註2),為了阻止工資沈淪而更有罷工談判團體協約的需求。與其他經濟性罷工相比,此次GDL工會所提出的要求其實並不特別,同樣是要求以團體協約來提高工資與縮短工時的勞動條件,此次勞方提出的談判標準是以提高5%的工資與減少2小時的加班時數為協商基礎。若將這二項談判要求放入鐵路工人的整體勞動條件脈絡之中,將更容易理解這二項履求的所由:

 首先,德國司機員的收入與鄰近國家相比的差距顯然,其稅前平均月收入僅為2500歐元,而荷蘭為2700歐元、法國為3100歐元、瑞士為4100歐元、英國為4300歐元。而在這樣的工資條件下,德國司機員的工時卻可能高達1214小時,導致員工的勞動強度過高,與家庭生活與私人活動的時間極少,影響工作與生活的品質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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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鑫隆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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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NN有話好說(http://ppt.cc/eTgx

責任制也是假的?

「誠信」,是維繫我們社會存續最重要的基礎。但是這樣的基礎正在崩壞中…

我們的社會現在不僅食用油是假的,勞動派遣是假的,連工作的責任制也是假的!

報紙引述勞動部官員說:實施責任制所屬行業和職務,須經勞動部公告;現電子製造業和新聞業濫用最嚴重,但此兩行業均不准實施責任制;即便是適用責任制的職務,勞資契約要送各縣市勞工局處核備才生效,否則都是違法的「假責任制」。(蘋果日報20141109)

 

照勞動部指定和程序僱用的責任制人員就是真的嗎?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很清楚的說要指定為責任制專業人員必須具備三項要件,一是必須具備「專門知識或技術」,二是「完成一定任務」作為工作給付的方法,第三是就該工作的完成要「負成敗之責」也就是說,什麼是專門知識或技術人員不只是勞動部說了就算,其工作本身必須排除雇主的指揮輝監督,然後依據其獨立「完成」之工作成果來評價其報酬我們試問:勞動部所公告的責任制人員中,「法律服務業受僱之法務人員」、「會計服務業會計助理」、「電影製作攝影等相關技術人員」、「廣告企劃」有這樣的特質嗎?他們的工作是完全獨立作業嗎?薪資是依成果評定嗎?不是的話,就是「假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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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作者曾參與勞動查實務工作,為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

勞動視野工作室圖  

 

【前言】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本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本月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以下的勞動檢查實務問題

Q6:我是派遣勞工,我可以檢舉我的「要派單位」嗎?

Q7:我在分公司上班,檢舉要向總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為之?還是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檢舉即可?

Q8:請問勞檢員於勞工提出檢舉後多久會來公司檢查呢?聽說有檢舉人等到一個多月的,真的每次都要等這麼久嗎?

Q9:如果勞檢處一直不來檢查,我該怎麼辦?有什麼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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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翊宇(勞動視野工作室)

 

味全工會罷工  

 

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20141016 04:10蒼弘慈、王玉樹/台北報導(陳信翰攝)(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016000399-260102

鬼島、血汗、慣老闆、22K……這些詞彙對台灣勞工而言,再熟悉不過,這些話語反映了台灣的勞動環境,也形塑了我們的認識、以及反抗的方式。例如,下面這段話時有耳聞:「待遇這麼差還不辭職?太奴了吧?就是因為有這種勞工,才會養出慣老闆!」拒絕爛工作,就是一種反抗。然而,在台灣勞工的言談中,「工會」幾乎完全不存在,而且大家對之也非常陌生。那麼,「工會」究竟是什麼?它很重要嗎?為什麼大家對它這麼不了解?這些問題,值得我們好好想想。

 

u  誰應與誰為敵?──民眾抵制黑心資方、工會抵消民眾抵制,資方僅是再次從中獲利

在媒體上,我們也難得看到跟工會有關的新聞,但很不巧,最近剛好就有一則,那就是1015日,味全公司工會在發表公開信後,召開了記者會,這場記者會起因於味全公司使用的油品近來三度出包,涉嫌將不可供人食用的「飼料油」混充,製成食品飲料賣給消費者,情節十分惡劣,引起社會大眾發起抵制味全產品的運動。工會代表們在民怨沸騰的此刻跳出來,以6000名員工的「工作權」為名,呼籲社會大眾「停止抵制」,否則產線停擺,公司獲利減少,勢必對員工裁員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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