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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展訊息:http://labormovie.blogspot.com/

主辦單位: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高科技冷血青年 

辦理地點: 台北、桃園、新竹及其他協調放映場地

影展六大主題:

 

一、影展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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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裁(100)字第2號案件裁決決定書全文: http://0rz.tw/9oCrI


打壓工會幹部案 證交所敗訴【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1.10.06 03:22 pm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35586.shtml#ixzz1aGosl4q1

 

勞委會第二件裁決案例出爐,也是首件資方對工會幹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資方正是半官方的台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交所工會常務理事何業芳指控因為擔任工會幹部被降調,連續四年考績從甲等變乙等,勞委會裁決委員會日前認定資方不利對待與何業芳擔任工會幹部具顯著關聯,判定資方敗訴,要求資方收到裁定書30日內恢復原職,將過去四年考績恢復甲等,並立即給付94餘萬元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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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http://tctu.so-buy.com/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book021&Rcg=29130

訂購本書:http://www.tctu.org.tw/ezfiles/tctu/img/img/30773/2011bookdm.pdf

團結起步走─集體勞動三法入門講義推薦序

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良榮

 

 

  為因應現代社會所帶來各種型態的勞資爭議,無論是哪一種途徑的紛爭解決,各種現行「勞動法(規)」當然是判斷勞資行為之合理性(或合法性)的最重要依據。然而,就勞動法的學習而言,除了一般法解釋學的認識之外,由於勞動法自身形成與發展的現實性,通常也必須觀察當代社會的勞資關係乃至勞動政治的發展,尤其是勞動者具體的社會處境,否則,則甚難理解勞動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對勞動者而言「勞動法」應有之法作用。
  就當代工業社會對於勞資關係之法律發展而言,由於傳統民事法對於勞動關係的規範無法回應與承載勞動者對於法存在應有的正義期待,是以,基於民主社會的政治作用與政治決定,勞動法乃明顯有別於民事法的規制意義而定位於勞動者的權利保護。當然,從勞動法的生成歷史加以觀察,任何勞動者的權利保護都是勞動者團結的集體鬥爭之結果;因此,就勞動法的學習而言,不應該僅止於法解釋學(法教義學)的認識,更應該從勞動法於實際社會的實踐過程中-亦即法社會學的角度加以考察,否則,將有可能背離勞動法之基本理念以及現實上勞資紛爭解決的衡平性。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這本基於工會立場寫作的勞動三法教科書,顯然參與寫作的作者清楚地意識到上述所指出勞動法學習作為抗爭、落實與追求勞動權利的實踐意義;寫作出發的動機不僅難能可貴,寫作觀察的視角更是切入勞動社會的現實紛爭。毫無疑問的,這是一本用心規劃而且明確支持勞工、工會權利的勞動三法教科書,令人期待它的出現。事實上,在國際勞動社會,專門為工會(會員、幹部)而寫作的教科書,屢見不鮮。就筆者較熟悉的日本而言,手頭上就有早期日本著名勞動法學者(也是東京都立大學第五任校長)所寫的《労働組合読本》(東洋經濟新報社出版),以及晚近由工會(ミドルネツト;管理職工會的全國性聯盟組織)出版的《ひとりでも闘える労働組合読本─リストラ解雇‧產倒‧の対抗戦法》(綠風出版)等工會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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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名參加,前五名報名者,可獲贈「勞動法權益新解」一本!

 

主辦單位:勞動視野工作室、桃園群眾服務協會

 地點:台北市勞工教育館3樓教室(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87號)交通方式:搭乘捷運: 請到圓山站下車走2號出口,搭乘公車: 請搭11126266280288290303(含副、區間)304()41616618於就業服務中心站下車 )

 

時間:2011924(星期六)

對象:工會幹部、有志成為工會幹部及對此議題有興趣者。

報名方式:請於100920日前,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報名資料(報表請見下方表格),即可。

報名費:免費。此工作坊未申請任何政府經費補助,採「募款方式」以支付各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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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超時拒爆肝 勞團籲修法

新源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7/5/2wg1h.html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工作時間太長,看不見小孩醒著的樣子。」今天是父親節前夕,數百名勞工上午聚集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前向勞委會陳情,盼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消滅超時工作終結責任制。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勞動黨等團體,上午動員數百名勞工聚集在勞委會前。勞工戴著「廢除84-1」的面具,高呼「反對超時工作」的口號。現場也祭悼因過勞失去寶貴生命的勞工,並「焚香獻肝」,向勞委會遞上陳情書。隨後也發動遊行,希望喚起各界重視。

電資工業代表指出,勞動基準法規定8小時工時,但很多公司面試時就表明是責任制,甚至還在合約上白紙黑字寫明,由於勞方往往沒有和資方平等協商的實力,只能被迫接受;而企業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常將3個人當5個人用,但企業利潤不該是從剝削工時而來。

保全業代表也指出,保全工作常遇到超時工作的問題,12個小時是家常便飯,根據駐點不同,甚至有到15個小時的狀況,每天回家幾乎都很難遇到孩子醒著的時候,小朋友也常抱怨看不到爸爸。

勞團代表表示,勞基法第84條之1是針對某些特殊工作性質,由勞資協商合理的工作量,但被不少公司拿來濫用「責任制」,變成工時無上限,尤其科技業和保全業特別嚴重,過去也傳出不少過勞死案例,大家今天站出來就是要反對超時工作,並希望廢除勞基法84條之1。

勞委會表示,已經聽到勞工的心聲,針對企業不給加班費或讓員工超時工作等狀況,除了啟動掃A專案,進行大規模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外,也歡迎民眾申訴,勞委會一定會優先處理並進行調查。

至於勞基法84條之1,勞委會表示,已接獲外界相當多建議,現在也正在檢討條文的內容和適用性,未來可能會調整工時規定、限定的工作性質,甚至是廢除條文,預計11月會有初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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