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 23 週三 201418:45
【國際工運與當代社會思潮】聲援裕元鞋廠工人罷工行動
- 4月 20 週日 201403:14
【反服貿】反服貿與罷工、罷課
【編輯室報告】過去一個月,台灣社會經歷了激動人心的反服貿群眾運動,不知道各位讀者有沒有參與?不論如何,如果台灣各界能藉此社會運動的機會發聲,參與公共論壇,不再疏離公共事務,不讓掌握權力的人為所欲為,台灣社會的未來光明可期。
然而,台灣勞工有什麼聲音嗎?那些官僚工會的聲音真的能代表台灣勞工嗎?為什麼許多工會對反服貿群眾運動的反應如此緩慢、模糊、保守呢?勞動視野工作室在3月29日發出〈發動罷工為台灣工會當前刻不容緩之任務〉聲 明,現在情勢雖然已有不同,但內容所揭示的原則仍有參考價值。聲明認為服貿協議和類似的自由貿易協定只對少數資本有利,勞工往往是自由貿易下的犧牲品,勞 工應以罷工——勞工手中唯一且最重要的武器——來積極介入由政府和大資本主導的自由貿易,努力不讓自由貿易侵犯勞動權益,甚至打開國際勞工團結的空間。
面對群眾運動,政府當然會宣稱群眾暴力、違法,藉此鎮壓、箝制人民對抗政府的言行,但是當政府不僅無法保護人民、甚至欺壓人民的時候,難道人民無權抵抗嗎?以下刊載〈反服貿與罷工、罷課〉乙文,張鑫隆教授明確指出當人民已用盡民主手段來阻擋一部違反法律正當程序、卻對人民未來命運有深遠影響的兩岸服貿協議通過均無所獲時,人民就有「抵抗權」可以對抗政府。
- 4月 20 週日 201402:32
【勞動權益】年終獎金是不是工資?
撰文/邱羽凡(律師、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員)
【案例事實】晴晴自2013年3月1日起在大台灣總工會擔任會務人員,負責推動工會教育訓練工作。然而,晴晴工作至次年2月時,大台灣總工會竟以工會會費不足為由而片面將晴晴解僱,晴晴對於遭以保障工人權益為已任之工會解僱雖感痛心失望,但選擇以發出聲明信函給予工會幹部之方式而不提出解僱訴訟,以犧牲己身工作權之方式,來讓工會思索反省解僱自己會內勞工之決定的合法性與正義性,爾後即辦理離職。
晴晴離職時主張大台灣總工會至少應於其離職時將包含年終獎金在內的工資結清。然而,工會以年終獎金非屬工資為由而拒絕,而且主張依工作規則的規定,即2013年度之年終獎金於2014年時發放即可,晴晴離職時僅領到資遣費、平時薪資與離職金。請問工會此舉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的規定?
(備註:大台灣總工會工作規則第13條規定:「工會每年發給專職會務人員年終獎金一個半月,於農曆新年前十五日發放。」)
- 4月 20 週日 201401:47
【勞動權益】雇主要將我調職,但我不願意時應如何處理?

◎勞動視野工作室
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詢問:「您好,敝公司近日進行搬遷,新址距離本人家中達二十公里,本人因為距離過遠不願進行搬遷並且上級指示不准轉調部門的情形下進行非自願離職,請問此種情形是否能請領資遣費,敝公司搬遷前期有提供交通車,但是交通車服務並非長期,內部消息是只提供第一年,故本人決定不願跟隨搬遷。懇請解惑 謝謝您」
- 3月 29 週六 201404:00
【反服貿】發動罷工為台灣工會當前刻不容緩之任務

◎勞動視野工作室2014.03.29
攝影:鄭怡雯
- 3月 21 週五 201405:54
【派遣專題】從工人立場談勞動派遣的「國際潮流」(上):前言

◆ 勞動視野通訊編輯室
企業為了因應競爭壓力,無不設法精簡人事成本,且期望更加彈性地運用勞動力,從而出現企業內調職、企業外調職、承攬(勞務外包)、部分工時、定期契約等等不同僱用手段。順此趨勢發展,企業終將人事部門切割出去,或說人事部門逐漸專業化並茁壯到足以獨立,勞動派遣業於是興起。換言之,勞動派遣可說是資本內部不同部門專業分工的結果,有利企業節省人事成本及彈性運用勞動力,資本主義總體經濟效率也因而提升。然而,資本內部不同部門的專業分工卻將勞方分化為正職勞工和派遣勞工,資方藉由操弄兩者的分化來破壞勞方團結,更容易長期壓低工資,使人事成本更節約;資方也更容易逃避雇主責任、改惡勞動條件,使勞動力運用更彈性、就業更不安定,勞工的生活水準因此面臨倒退危機。
- 3月 21 週五 201403:55
【派遣專題】從工人立場談勞動派遣的「國際潮流」(中):以日本經驗為核心
照片:張鑫隆教授 攝影:吳宜臻- 3月 20 週四 201404:58
【派遣專題】從工人立場談勞動派遣的「國際潮流」(下):以德國經驗為核心

◎邱羽凡(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派遣立法對策小組」成員、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員、律師)
一、德國勞動派遣當前狀況
- 3月 11 週二 201423:20
【關廠工人案】 勞動部撤告、退錢
- 3月 09 週日 201400:19
【裁決】打壓工會 國語日報不認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