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26 Tue 2016 19:19
【勞動視野論壇】 新的總統,舊的菁英——從勞動者的立場評析2016年總統大選
- Jan 25 Mon 2016 22:31
縮短工時後,週六上班如何計算工資?(會員1505-00454)
◎蔡晴羽律師&邱羽凡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爭議事件過程:
因為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的更新,所以單周工時變為40小時,醫院方面並沒有明說怎樣周休二日,只單純要求單位主管自行安排人員排休,變成隨主管自行排定休假日但是不扣假,可是禮拜六如果休假要扣假。
要詢問之問題:
1.想詢問醫院只有一日的公定休假日(也就是禮拜天),變成讓我們四周內要休兩天,且必須在平時休掉但不扣假,可是禮拜六如果不上班就要扣假,這樣有符合法規嗎?
2.承上依照4週變形工時160小時,所以排班不可排超過160小時嗎?超過是否算加班?;舉例以正常班(白天班)單週1-5上班8小時,禮拜6再上4小時應算加班?或是超過四週工時160時才算加班?(因為禮拜六不是約定的公休日)
3.承上因為目前醫院制度是單週42小時,禮拜六還是要上班,而且還要上滿至少四小時,前兩時是工時後兩小時變成加班,並且是強制性的加班,如果醫院現行制度合法,那問2所述之方是否應當也合法?
4.醫院單方面變更方式只與主管開會討論,而後由單位主官宣布便實施是否違法?
5.單位主管為了符合法規35條,要員工休息半小時,可是有部分的員工並無法得到充分的半小時休息,還必須隨時待命,這樣有違法嗎?
- Jan 22 Fri 2016 19:00
縮短工時為每週40小時後,我有週休二日嗎?如何計算加班費?(會員1512-0065)
◎周美瑩律師&邱羽凡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爭議事件過程:
你好,我是103年11月1日開始上班,面試的時候其實主管說2月到5月要加班,結果一到104年的2月才發現是上班日沒有加班費,資深員工的解釋是說原本他們是8:30上班,18:00下班,目前我們公司是5:30下班,把那半小時挪到了2月到5月的星期六,所以104年的2~5月我就想說算了,現在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了,105年開始是週休二日,一天上班8小時。
我們公司是會計師事務所,2~5月確實比較忙,但是也僅限於會計人員忙,我只是電腦室的登打人員,其實工作量並沒有那麼多,份內工作做完還要幫會計人員做她們的工作量,想離開但是簽了約到明年的7月31日,我想問如果明年週休。公司強制我們上班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還有我們一般加班費前兩小加1/3之後加2/3勞基法規定,但是我們公司是以薪水25000/30/8=104算我們的加班費是否違法。
要詢問之問題:
我想問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要求員工在星期六上班,不給加班費為合法行為,請律師解惑,謝謝。
- Jan 22 Fri 2016 00:15
政府約聘僱人員就國定假日出勤進行團體協商,有何注意事項?
◎蔡晴羽律師&邱羽凡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爭議事件過程:
我是政府機關的約聘僱人員,服務單位實施週休二日,分別為星期一跟星期五,工會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但為了給雇主彈性運用休息日可叫員工加班,協約中未明訂哪一天是例假日,哪一天是支薪休息日。另外,就今年度的國定假日出勤,雇主訂有兩種方案:
第一、出勤人員給予一日加班費「及」補休一日(但限定除夕、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端午、中秋、勞動節這些假日)。第二、出勤人員給予一日加班費「或」補休一日( 兩選一)(限定上列以外的國定假日)。
但後來又公告,除夕當日(星期天)要求全員上班,但加發一日工資,星期一補休一天。
- Jan 18 Mon 2016 00:27
雇主單方變更勞動條件因應方式&如何繼續投入爭取勞權工作?(會員1512-00674)
(以下內容經本工作室改寫刊登,由義務律師陳品安提供諮意見)
爭議事件過程:
您好,在下為泳池的外包廠商所聘用之救生員.自通知錄取後開始工作,公司並無要求簽訂勞動契約,至今已連續工作八個多月,在下認定應已可視作不定期契約。唯2016年開始,公司欲與全體員工簽訂一年一聘之定期契約.且契約內容的工作規範與休假制度與以往有很大不同.
感謝貴版的幫助,經爬文後獲知有利資訊,因而向資方主張不同意接受變動勞動條件,且資方有「未在到職日加勞健保」「勞健保高薪低報」等違法情事,侵犯勞工權益。資方在一開始,對於包括在下等三名不願意簽新約的員工,要求簽自願離職單,經過一番溝通,到後來終於態度軟化,願意配合接受我們的訴求,給予非自願離職單.
要詢問之問題:
經過這次事件,深感勞工對於本身的勞工意識及勞工權益,是非常弱勢的,若非經由貴版的豐富資料,如今仍不知如何與資方談判,更很有可能被資方坑蒙拐騙而不自知。藉著這次經驗,這次除了幫助到自己以外,亦協助了另兩名同事免於權利被剝削.有感於此,在下希望能向貴版律師看齊.因此想請教,除了走上勞工律師之途以外,還請建議有哪些其他方式能貢獻自己,協助更多的弱勢勞工。
另,因在下非法律科系,如果想立志往勞工律師發展,,還請對於生涯規劃指點迷津,謝謝。